微 信 题 库 搜 索
中国卫生人才网
各省卫生人才网
浙江 重庆 河南 广东
河北 上海 北京 天津
山东 安徽 山西 江苏
湖北 湖南 江西 福建
云南 四川 广西 贵州
陕西 兵团 甘肃 宁夏
辽宁 青海 新疆 西藏
吉林 黑龙江 海南 内蒙古
 医学全在线 > 中国卫生人才网 > 浙江卫生人才网 > 温州 > 正文
转发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关于确定2010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合格分数线的通知
来源:苍南县卫生信息网 更新:2013/6/27 字体:

浙卫办医 [2011] 4号

各市卫生局,高等医学院校,省级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关于确定2010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合格分数线的通知》(卫医考委发〔2010〕10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达到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规定的合格线的考生(2010年度医师资格考试人员成绩单、成绩册及合格人员名单另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卫生部令第4号)和《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卫生部令第5号)的规定,授予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核发《医师资格证书》,考试合格人员取得《医师资格证书》的时间为2010年12月15日。依法申请医师执业注册,核发《医师执业证书》。
   二、《医师资格证书》及《医师执业证书》的具体核发工作另行通知,请各地各单位做好发证前的准备工作。
   三、未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得转正定级和执业注册。

二○一一年二月十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相关文章
 合肥卫生网:关于合肥市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
 仙居国家卫生人才网:2014年医疗卫生系列专
 浙江卫生考试网:浙江省卫生系列厅 浙江省财
 龙湾卫生人才考试网:医疗机构转型公示(201
 重庆人民卫生人才网: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11
 内蒙古人才卫生网:转发人才中心培训中心关
   触屏版       电脑版       全站搜索       网站导航   
版权所有:医学全在线(m.med126.com)
网站首页
频道导航
医学论坛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