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 信 题 库 搜 索
中国卫生人才网
各省卫生人才网
浙江 重庆 河南 广东
河北 上海 北京 天津
山东 安徽 山西 江苏
湖北 湖南 江西 福建
云南 四川 广西 贵州
陕西 兵团 甘肃 宁夏
辽宁 青海 新疆 西藏
吉林 黑龙江 海南 内蒙古
 医学全在线 > 中国卫生人才网 > 重庆卫生人才网 > 正文
转发卫生部等六部门关于开展2011年无偿献血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来源:重庆卫生信息网 更新:2013/7/1 字体:

渝卫医〔2011〕249号

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局、北部新区社发局,各市级医院,三医大各附院、解放军三二四医院、武警重庆市总队医院,大型企事业单位职工医院、市血液中心:

  现将卫生部等六部门《关于开展2011年无偿献血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卫办医政函〔2011〕1059 号)转发给你们,同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区县(自治县)卫生行政部门、献血办要主动向当地政府汇报,积极协调教育、广电、宣传、共青团、红十字会等相关部门,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按照活动主题和重点内容组织实施好无偿献血宣传月活动。

  二、各地在活动组织上,要突出各部门配合,形成合力;在活动形式上要开拓创新,不拘一格,重在实效。各采供血机构要特别注重宣传招募“进机关、进企事业单位、进学校、进社区”,贴近人民群众进行广泛宣传。各级医疗机构要结合“三好一满意”活动开展好无偿献血宣教活动。

  三、各区县(自治县)卫生行政部门和采供血机构在组织开展好此次活动的基础上,要高度重视信息报送,有重大活动以信息或简报方式随时报告。活动结束后,各区县卫生局和采供血机构要及时收集整理有关工作情况和数据,于2012年1月15日前将工作总结、2011年无偿献血宣传月活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和相关照片资料报送市卫生局医政处邮箱(67706026@163。com)。

  联系人:市卫生局医政处 王宇,联系电话:67706877。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五日

相关文章
 吴兴区卫生网:医疗机构迁址公示(志亭中医诊
 运城医药卫生人才网:2012年度卫生系列高级
 重庆卫生人才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在哪里
 莆田卫生考试网:莆田市呈报申报2013年度度
 长春卫生信息网:市组织医疗卫生单位集中开
 德清卫生信息网:有关领取2013年度度卫生系
   触屏版       电脑版       全站搜索       网站导航   
版权所有:医学全在线(m.med126.com)
网站首页
频道导航
医学论坛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