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清理核实报表填表说明
一、表格组成
(一)县级债务清理核实报表由三张表组成。《债权债务基本情况表》(表一)、《负债项目登记表》(表二),由清理核实组按每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别填列,并由该单位签章。《债务清理核实情况汇总表》(表三),由清理核实组依据表一内容,按县(市、区)汇总填列,并由该县(市、区)审计、财政等参与清理核实工作的部门联合签章。
以上三张表填列经签章后的纸质原件及电子版、表一合并生成的债权债务数据资料电子版、表二合并生成的项目债务台账电子版,县级财政、审计部门均存档备查。
(二)市级
二、释义及填报要求
(一)清核对象单位。属于本次债务清理核实工作对象范围的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二)项目编号。为方便债务清理核实和审核认定工作实行项目管理,对所有经清理核实的债务项目,按以下规则进行编号:AB(市)CD(县市区)EF(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名称)G(项目类别)H(机构类别)IJ(项目序号)。每字母代表一个数位,每一项目编号均为十数位,具体内容为:
1、市代码:11合肥市,12亳州市,13淮北市,14宿州市,15阜阳市,16蚌埠市,17淮南市,18滁州市,19六安市,20芜湖市,21马鞍山市,22安庆市,23池州市,24铜陵市,25宣城市,26黄山市。
2、县(市、区)代码:由各市协调所辖县(市、区)设定,但须为两数位。各市设定的代码,及时向省审计厅反馈。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名称代码:由各县清理核实组设定,须为两数位。各县(市、区)设定代码后,上报市有关部门,市有关部门及时向省审计厅反馈。
4、项目类别代码:1业务用房建设维修,3辅助用房建设维修,5医疗设备购置。
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类别代码:2乡镇卫生院,4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6、项目序号:由各县清理核实组按每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具体负债项目编流水序号,须为两数位。
(三)项目名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有债务的具体项目,按立项批复或会计资料反映的具体项目名称填列,注意选择该项目的类别代码,并设定该项目的序号。
(四)批准单位及文号。批复同意建设项目立项的有关单位及文件字号。项目建设未经批准的,填“未经报批”并在备注栏反映原因。
(五)批准建设内容及规模,实际建设规模。前者根据具体项目立项批复文件,填列项目实施内容、数量等。如辅助用房扩建××平方米、购置××设备××台套等。后者根据中标文件、施工合同或采购合同、决算审计报告等,填列该项目建设的实际规模。
(六)项目计划完成时间、计划投资总额及其中的政府投资。根据立项批复文件的内容填列。未经报批的,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有关会议决定、财务计划等资料填列,并在“备注”中说明。
(七)实际完成投资额及政府投资到位。按债务计算截止时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负债项目对应的“在建工程”、“固定资产”账面数,以及收到政府拨款数填列。项目债务大于“在建工程”、“固定资产”账面数的,须在“备注”中说明原因。
(八)债务来源类别。分金融机构贷款、向单位借款、向个人借款、职工集资、应付工程货款五类据实填列。
(九)债务发生时间。核实贷款合同、借款协议及账面记录,按每笔债务形成的具体时间填列。如某笔债务发生时间为2008年11月26日,填“2008—11”。
(十)债权人及身份信息。债权人是单位的,填列单位名称与法人证书编号。债权人是自然人的,单笔债务数额五万元及以上的,填列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单笔债务数额少于五万元以及职工集资,按“某某等××人”汇总填列债务数额。
三、表格数据关系
(一)《债权债务基本情况表》(表一)
1、“债权方有关信息”、“债务核算情况”、“项目未还债务清理情况”的明细栏,均须按具体项目,与债权人相对应填列。利率栏按折算后的年利率填列。
2、项目未还债务合计=未还本金+应付利息+应付工程货款,即第9列=第10列+第11列+第13列。
3、项目未还债务合计=债务核算情况合计,即第9列=第16列。
4、“项目未还债务清理情况”明细列中,第17—20列以正数填列。第21列如属核增的债务,以负数填列;反之以正数填列。
(二)《负债项目登记表》(表二)
按具体项目,本表“项目未还债务”=表一“项目未还债务合计”。
(三)《债务清理核实情况汇总表》(表三)
1、“项目未还债务”=“债务核算情况合计”,即第3列=第6列。
2、本表“项目未还债务清理情况”明细列填列要求同表一,经核调表一“项目未还债务”明细列后,填列本表“上报清理核实债务数”明细列,“高额利息”直接核减表一“项目未还债务”中的“应付利息”,其他情况分别核调表一“项目未还债务”中的“应付本金”、“应付工程货款”。
3、本表“上报清理核实债务数合计” = “项目未还债务”—“未还债务清理情况合计”,即第16列=第3列—第12列。
(四)《债务数据复核初定情况表》(表四)
(五)《债务数据复核初定情况汇总表》(表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