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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8年上半年全市乡镇以上医疗卫生单位依法执业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宁国市卫生局 更新:2013/7/3 字体:

  

宁卫监〔2008〕242号

各乡镇(街道)卫生院、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直医疗卫生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执业医师法》、《母婴保健法》、《护士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行为,提高医疗机构管理水平,根据市卫生局 《关于印发<宁国市2008年度卫生单位目标管理考核标准>的通知》(宁卫办[2008]186号)及《关于印发<宁国市2008年乡镇以上医疗卫生单位依法执业管理考核标准>的通知》(宁卫监〔2008〕235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08年上半年全市乡镇以上医疗卫生单位依法执业管理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依据《宁国市2008年乡镇以上医疗卫生单位依法执业管理考核标准》的规定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依法执业、母婴保健、传染病管理、医疗废物、放射工作管理等进行考核。

二、人员安排

成立宁国市乡镇以上医疗卫生单位依法执业管理考核领导组:

组长:王世峰

成员:汪越胜、谭颐龙、汪乐义、刘正洲、汪国伟

三、考核对象及时间安排

考核对象:乡镇(街道)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直医疗卫生单位;

考核时间:2008年8月18日至9月10日,具体时间见附表。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2、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严格按《执业医师法》、《母婴保健法》、《护士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并对照考核标准认真检查,对考核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处理,并将考核结果向全市通报。

附:宁国市2008年上半年全市乡镇以上医疗卫生单位依法执业管理考核安排表

二○○八年八月八日

宁国市2008年上半年全市乡镇以上医疗卫生单位
依法执业管理考核安排表

时间

被考核单位

时间

被考核单位

8月18日

天湖卫生院

8月26日

霞西卫生院

汪溪卫生院

竹峰卫生院

8月19日

云梯卫生院

8月27日

方塘卫生院

仙霞卫生院

青龙卫生院

8月20日

中溪卫生院

8月28日

西津社卫中心

宁墩卫生院

妇幼保健所

8月21日

万家卫生院

8月29日

河沥溪社卫中心

南极卫生院

南山社卫中心

8月22日

梅林卫生院

9月1日

中医院

港口卫生院

地病站

8月25日

胡乐卫生院

9月2日

市医院

甲路卫生院

疾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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