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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卫生局关于公布2012年下半年市属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第二批岗位递补考生体检结果等事项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卫生局 更新:2013/7/4 字体:

根据《2012年下半年泉州市市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考试通告》和《泉州市公务员局泉州市卫生局 关于2012年下半年市属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岗位递补的通告》要求,现公布第二批岗位递补考生体检合格人员准考证号(附后),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非2013届毕业生应于2013年6月7日之前向各招聘单位提供相关资格复审材料原件。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包括:准考证、身份证、户口簿(报考不限户籍岗位者除外)、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其中,未正式就业的考生,还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派遣报到证;属于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考生,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调动证明、同意辞职证明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2013届毕业生应于2013年6月7日之前和各招聘单位签定就业协议书。

二、非2013届毕业生最迟应在6月7日之前将本人档案所在单位和地址告知招聘单位,由招聘单位和市卫生局统一汇总后报送市公务员局或市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统一开具调档函。其中,已正式就业人员(含人事代理人员)应将档案调至泉州市公务员局流动开发科;未正式就业的毕业生应将档案调至泉州市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

三、体检合格人员应配合相关单位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档案调转工作。2013届毕业生的调档及考核工作将于考生正式毕业后进行。具体事宜将在泉州人事网和泉州市卫生局网站发布,请相关考生及时关注网站通知。

考生未配合有关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格复审、签定协议书、调档及政审考核工作的(情况特殊者应事先向市卫生局出具书面说明,并征得同意),将视为自动放弃考核及聘用资格。

四、林世安、江雪燕、林春燕、施冬华、陈佳琳、蔡夏云和林艺萍等7名考生体检缺席。请于6月7日前上班时间内向泉州市卫生局办公室书面说明未及时参加体检的原因,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联系电话:0595—22255775,传真:0595—22279821。

泉州市公务员局

泉州市卫生局

2013年5月30日

2012年下半年市属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岗位递补考生体检合格人员准考证号码

(8人)


0201020805488

0201020805490

0201021105552

0301022406121

0301022406162

0301030606377

0301040606395

0201060105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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