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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大同市卫生局公开聘请卫生行风监督员公告
来源:大同市卫生局 更新:2013/7/5 字体:

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切实发挥社会各界对卫生系统行业作风建设中的监督作用,大同市卫生局决定向社会公开聘请2013—2015年度卫生行风监督员。热忱欢迎关心支持卫生事业的公民踊跃参加。

一、基本条件:

1、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一定的政策水平,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敬业奉献精神,自愿担任卫生系统行风监督员(义务)。

2、善于调查研究,能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地反映情况,敢于提出意见和建议。

3、遵纪守法,自觉执行行风监督的各项规章制度。

4、年龄在18~60周岁之间,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能投入一定的时间和精力,认真履行监督员工作职责。

5、具有医学知识的优先考虑。

二、监督内容

行风监督员的监督对象以居住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医疗卫生单位为主。监督重点为卫生行政部门有关行政审批、政务(办事)公开、办事效率、服务态度和质量、规范收费、清正廉洁等方面的情况,各级医疗卫生单位院(站、所、中心)务公开、医德医风、落实服务承诺等方面的情况。

三、权利义务:

(一)权利

1、对卫生系统的行业作风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和评议,提出意见和建议,督查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2、参加市卫生局的有关会议和活动,查看医疗卫生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状况,向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

3、向市卫生局反映、传递自己或他人对卫生系统行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4、参加市卫生局组织的相关培训,获取与卫生行风监督工作有关的资料,了解卫生行风工作的法规、政策和工作程序。

5、其他由市卫生局赋予的符合法律规定的权利。

(二)义务

1、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监督水平。

2、认真履行监督员职责,依照规定积极开展卫生行风的督查活动。

3、认真收集社会各界对卫生系统行风建设的意见、建议,并及时向市卫生局作出反馈(每年不少于四次),反馈可以当面、书面或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进行。

4、按要求参加市卫生局组织开展的有关活动。

5、遵守监督员工作纪律。

四、聘任程序

1、有意应聘者请填写《大同市卫生系统行风监督员申请表》(可从大同市卫生局网站本公告附件下载),经所在单位或居住地居委会同意,于2012年11月15日前,通过邮寄或传真报大同市卫生局监察室(联系电话:5193335;传真电话:5193116;联系地址:大同市迎宾路政府综合楼13层)。

2、11月30前,大同市卫生局审核应聘人资格,并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

3、监督员的聘期为2年,聘任期满后,可解聘或续聘。

五、本公告内容由大同市卫生局纪检组、监察室负责解释。

大同市卫生局行风监督员审批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学历

民族

党派

工作单位及职务

联系电话

担任其他

社会职务

情 况

政策水平

及现实表现

参加社会公益活 动 情 况

所在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选聘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大同市卫生局行风监督员报名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学历

民族

党派

工作单位及职务

联系电话

担任其他

社会职务

情 况

政策水平

及现实表现

参加社会公益活 动 情 况

  附件: 【2012年大同市卫生局公开聘请卫生行风监督员公告.doc】 【大同市卫生局行风监督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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