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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吉林省卫生厅《关于加强人感染猪流感病例转运工作的通知》
来源:长春市卫生局 更新:2013/7/9 字体:

各县(市)区卫生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市急救中心:
现将《吉林省卫生厅关于加强人感染猪流感病例转运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为做好我市人感染猪流感病例转运工作,防止疫情在病例转运过程中造成传播和扩散,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县(市)区卫生局要高度重视人感染猪流感病例的转运工作,统筹安排好转运过程中各环节的工作,配备专门的转运车辆,指定专人负责,完成登记、接送、交接、病例隔离、转运车及转运人员的消毒等工作,明确分工,责任落实到位。
二、长春市急救中心,负责全市密切接触、医学隔离、疑似和诊断病例的转运工作。要指定专门的急救车辆,做到车辆、设备、设施的完好备用,同时做好防护用具等必备物品的储备工作。编好小组,做好交接班登记,保证接到指令后立即到达指定地点。
三、各单位要做好通讯链接工作,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确保工作高效、顺畅开展。要以市卫生局防治人感染猪流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令为基本出发点,听从安排,及时落实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附件:吉林省卫生厅关于加强人感染猪流感病例转运工作的通知

   二00九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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