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 信 题 库 搜 索
中国卫生人才网
各省卫生人才网
浙江 重庆 河南 广东
河北 上海 北京 天津
山东 安徽 山西 江苏
湖北 湖南 江西 福建
云南 四川 广西 贵州
陕西 兵团 甘肃 宁夏
辽宁 青海 新疆 西藏
吉林 黑龙江 海南 内蒙古
 医学全在线 > 中国卫生人才网 > 江苏卫生人才网 > 盐城 > 正文
关于转发《卫生部关于印发综合医院眼科、耳鼻喉科和皮肤科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东台市卫生局 更新:2013/7/10 字体:

东台市卫生局文件

东卫[2011]206号


关于转发《卫生部关于印发

综合医院眼科、耳鼻喉科和皮肤科基本

标准(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全市医疗单位:

现将《卫生部关于印发综合医院眼科、耳鼻喉科和皮肤科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卫医政发〔2010〕95号,以下简称《标准》)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级医院已设眼科、耳鼻喉科和皮肤科诊疗科目的,要对照《标准》加强建设,尽快达标。今后,综合医院凡申请眼科、耳鼻喉科和皮肤科诊疗科目的,必须符合卫生部《标准》。我局将严格按照《标准》核定、校验相应诊疗科目,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坚决不予核定或不得通过校验。

附件:《卫生部关于印发综合医院眼科、耳鼻喉科和皮肤科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

  

              二○一一年十月十日

文件下载:下载

相关文章
 龙岩市卫生信息网:有关2014年度市直医疗卫
 南通人才卫生网:关于印发2013年全市卫生监
 义乌医学考试中心:市卫生系列监督所公开招
 汉中卫生考试网:2012年市直医疗卫生单位招
 金华市医药卫生人才网:金华市中心医院2014
 黑龙江国家卫生信息网:黑龙江省卫生系列计
   触屏版       电脑版       全站搜索       网站导航   
版权所有:医学全在线(m.med126.com)
网站首页
频道导航
医学论坛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