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 信 题 库 搜 索
中国卫生人才网
各省卫生人才网
浙江 重庆 河南 广东
河北 上海 北京 天津
山东 安徽 山西 江苏
湖北 湖南 江西 福建
云南 四川 广西 贵州
陕西 兵团 甘肃 宁夏
辽宁 青海 新疆 西藏
吉林 黑龙江 海南 内蒙古
 医学全在线 > 中国卫生人才网 > 陕西卫生人才网 > 宝鸡 > 正文
关于办理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代码证的通知
来源:陈仓区卫生局 更新:2013/7/15 字体:
宝鸡市陈仓区卫生局
关于办理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代码证的通知
宝陈卫字(2013)109号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卫生行业统计管理,提高统计工作质量,接市卫生局通知,在全区医疗卫生单位发放《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代码证》。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代码证》是卫生机构的“身份证”,是卫生机构合法性、区域属性、经济属性、机构类别和分类管理类型等的标志,其相关信息更是卫生统计的基本依据和分类标准。发放《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代码证》,是进一步摸清卫生机构状况,甄别和确定卫生机构的真实“身份”,同时也使卫生机构自身明晰其基本属性,对于加强和规范卫生统计全行业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单位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安排专人做好这项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任务。
二、发证范围
区级医疗卫生单位、各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驻区企事业卫生机构、村卫生室、单位卫生所、个体诊所。
三、办证要求
1、各单位在办理新证前,请将已经过期的《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代码证》统一送局医政中医股,村卫生室由所在地卫生院负责收集并办理新证。
2、过去取得《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代码证》,现在已经停业、撤销机构不再发放《分类代码证》。
3、《分类代码证》有效期5年。有效期后继续开业(执业)的卫生机构或更换组织机构代码的卫生机构须重新办理《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代码证》。
4、卫生机构发生更名、合并、分离、迁址时,应向发证机关提交《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代码证》,办理代码变更手续。
5、卫生机构依法注销、撤消时,应向原发证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并交回《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代码证》。
四、时间安排
采取分类、分阶段方式进行:
1、区级医疗卫生单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企事业卫生单位4月15日前来局医政股办理。
2、各镇街卫生院、村卫生室请4月16日至5月31日之间来局办理。
3、单位卫生所、个体诊所6月份办理。
《分类代码证》涉及全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机构多,任务重,为了提高办事效率请各单位来办证前请先行电话预约,联系人马永利.
宝鸡市陈仓区卫生局
二0一三年四月一日
主题词:卫生 组织发证
抄送:市卫生局 档(二)
相关文章
 启东人民卫生网:2014年春季启东市医疗卫生
 哈尔滨卫生信息网:关于召开第四次国家卫生
 内蒙古人才卫生网:关于公布2009年度内蒙古
 泉州人才卫生网:泉州市公务员局 泉州市卫生
 宁波卫生人才网:关于公布宁波市卫生局部分
 娄底市国家卫生信息网:娄底眼科医院招聘护
   触屏版       电脑版       全站搜索       网站导航   
版权所有:医学全在线(m.med126.com)
网站首页
频道导航
医学论坛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