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卫生局关于2013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榆林考点报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区)人社局(职改办)、卫生局、市级各有关部门,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人社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2]110号)、《卫生部人才交流中心关于印发2013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计划的通知》(卫人才发[2012]137号),现就我市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考范围及条件
凡符合《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的卫生技术人员,均可报名(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另行通知)。具体如下:
(一)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二)参加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符合报考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可报考士级资格;
2、中专毕业,取得士级资格,受聘担任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可报考师级资格;
3、大专毕业,取得士级资格,受聘担任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可报考师级资格;
4、本科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可报考师级资格;
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与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并轨。
(三)参加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专业中级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
2、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工作满6年;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工作满4年;
4、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工作满2年;
5、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
报名参加2013年度卫生专业各类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2012年12月31日。
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统一采用网上报名形式。全国网上报名时间为2012年12月28日至2013年1月16日,各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 21wecan。com。cn),根据报名须知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打印《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
非国有单位和社会流动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由各级人才交流中心负责。
三、报名程序及要求:
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须持打印的《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及相关证件、材料报所在单位。各单位初审后将符合条件的人员汇总、统一报送市卫生局、人社局进行现场确认及审核。确认地点:榆林市精华王子大酒店。全市现场确认时间为2013年1月21日至1月23日,各单位现场确认时间见附表。
申报资格考试,须提交下列证件及材料:
1、申报初级资格考试,须提交下列证件及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②《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③学历证书;④申报师级资格需提交士级资格证书及聘书。
2、申报中级资格考试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卫生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及聘书。
凡报考专业代码在301至365之间的人员,在报名时须同时提交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含注册证书)。报考专业代码203、204、368至374专业的人员,在报名时须同时提交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3、已参加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滚动的考生报名时,必须按原档案号报名,同时提交上年度准考证或成绩单(复印件)。
4、考生报名提交的证件及材料,均应为原件或有效证件(单纯复印件无效)。申报表各栏目内容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核实并加盖印章。
四、考试方式及时间
临床医学(专业代码为301至360)以及中药学初级(士)、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102、202、367)、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204、374)等65个专业“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四个科目的考试,均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其余52个专业的4个科目仍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
考试时间及科目: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纸笔作答考试)
考试日期和时间 | 考试科目 | |
5月18日 | 9:00—11:00 | 基础知识 |
14:00—16:00 | 相关专业知识 | |
5月19日 | 9:00—11:00 | 专业知识 |
14:00—16:00 | 专业实践能力 |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机对话考试)
考试日期和时间 | 考试科目 | |
5月18、19、 25、26日 | 8:30—10:00 | 基础知识 |
11:00—12:30 | 相关专业知识 | |
14:00—15:30 | 专业知识 | |
16:30—18:00 | 专业实践能力 |
五、有关事项
1、各县区、市级各部门上报材料时要以县区人社局(职改办)或市级部门正式文件上报,凡以个人名义申报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2、各单位要严格把关、认真审查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件及材料,凡符合报名条件的,经办人员要在申报表上签署同意报名意见。对弄虚作假的人员,三年不得申报晋升职称,对弄虚作假的单位,一经查实,取消该单位两年报考资格。
3、关于中等卫生职业学校毕业生报名考试,仍按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陕卫考办发[2002]8号文件执行。
4、考生网上报名时必须准确、具体填写工作单位。考试结束后,考生务必保留准考证,以备考试科目全部通过后办理资格证书时使用。
5、考试合格的考生,由所在单位持准考证、外语合格证、计算机合格证等材料到各级人事(职改)部门办理资格证书。
6、上报材料时需报信息汇总表一式五份(见附件2),汇总表按初级士、师、中级三类造册,汇总表电子版于1月19日前报市人社局( 632961232@qq。com )、市卫生局478182136@qq。com.
附1:各单位现场确认时间安排表
日程 | 县区、单位 | |
1月21日 | 上午 | 市一院、中医院、其他市级单位 |
下午 | 市二院、市三院、横山、绥德、米脂 | |
1月22日 | 上午 | 定边、靖边、神木、府谷 |
下午 | 吴堡、清涧、佳县、子洲 | |
1月23日 | 上午 | 榆阳 |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