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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来源:志丹县卫生局 更新:2013/7/19 字体: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卫生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陕发改规划〔2011〕2034号

发布时间:2011-11-29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陕西省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日

陕西省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十二五”时期,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快建设西部强省的关键时期,是全省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的攻坚时期。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解决卫生事业发展与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健康需求以及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突出矛盾,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的意见》(陕政发〔2009〕68号)精神,结合卫生工作实际,提出我省卫生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

一、“十一五”卫生事业发展成就

“十一五”时期是我省卫生事业发展非常不平凡的五年,各级党委政府对卫生事业高度重视,政府卫生投入逐年增加,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开展,覆盖城乡的医药卫生服务体系逐步完善,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明显提高。五年来,中省安排卫生投入达230亿元,是“十五”期间的2.3倍。其中2009年以来安排医改资金102.37亿元,占44.5%。安排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3089个,是“十五”期间的5.5倍。卫生支出结构更趋合理,用于农村卫生、公共卫生、重大疾病防治和医疗保障比重明显加大,卫生服务体系长期存在的薄弱环节得到明显加强,发展不平衡问题开始有所改善。卫生资源总量大幅增加。2005年底到2010年底,全省医疗卫生机构新增业务用房面积162.94万平米,增长21.9%;新增万元以上设备20144台件,增长39.4%;新增床位35761张,增长33.51%;新增卫生从业人员47779人,增长28.93%。每千人口床位数由2.87张增加到3.67张、每千人口卫生技术人员数由3.69人增加到4.43人。大专以上学历卫生技术人员比例由41.87%增加到58.2%。村卫生室数由21938个增加到26673个。采取以奖代补办法,实现了全省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全覆盖。公共卫生工作成效显著。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由6种扩大到12种,可预防的疫苗针对传染病由7种增至13种,全省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覆盖率达到100%,艾滋病疫情处于低流行状态,主要地方病危害实现基本消除目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参合人数从2005年的231.67万增加到2010年的2581.48万,制度覆盖率达到100%,人均筹资150元,统筹区域内平均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60%,最高支付限额超过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最高报销金额均在2万元以上。医学科技教育和中医药事业持续发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启动, 近期五项重点改革任务起步顺利,开局良好,成效初显。主要健康指标进一步改善,人均期望寿命预计至少增加1.1岁。孕产妇死亡率从2005年的59.11/10万下降为2010年的35.98/10万,下降了39.13%。婴儿死亡率由2005年的24.15‰下降到2010年的11.92‰,下降了50.64%。

二、“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十二五”时期,我省卫生事业依然面临诸多挑战。卫生事业发展与人民群众健康需求不相适应的矛盾依然突出,卫生资源配置不够合理,基层卫生人才依然缺乏,保障机制尚未完全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有待提高。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传染性疾病尚未得到有效控制,新发传染病和人畜共患病不断出现,慢性病危险因素呈进行性上升趋势。重大公共卫生安全事件时有发生。人口老龄化、城镇化和工业化、人群疾病谱转变和流动人口增加,对卫生事业发展提出新的挑战。随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步入攻坚阶段,一些深层次矛盾问题日益凸显。同时,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坚持民生优先,加快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战略决策对卫生事业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国家统筹城乡发展的基本方略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全社会对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关注、理解和支持也为深化医改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环境。

三、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主线,坚持公共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质,强化政府的责任和投入,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的方针,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努力缩小城乡之间、区域之间、不同收入人群之间医疗卫生服务差距,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促进卫生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把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作为“十二五”期间卫生事业发展的根本目的。

——坚持政府主导。强化政府在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中的责任,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形成促进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

——坚持统筹兼顾。优化卫生资源配置,促进城乡之间、区域之间、中西医之间均衡发展,增强卫生发展的整体性和均衡性,实现卫生事业与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体制机制,促进卫生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发展目标。

到2015年,初步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和药品供应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地区间人群健康状况和资源配置差异明显缩小,人民群众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主要健康指标达西部地区前列,实现“西部卫生强省”的奋斗目标。

四、主要发展指标

⑴人均期望寿命。到2015年,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3.6岁。

⑵孕产妇死亡率。到2015年,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35/10万。

⑶婴儿死亡率。到2015年,婴儿死亡率下降到10‰。

⑷每千人口床位数。到2015年平均每千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达到3.9张。

⑸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到2015年平均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1.85人。

⑹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到2015年平均每千人口注册护士2.13人。

⑺农村自来水普及率。2015年增长到70%。

⑻2015年,政府卫生投入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提高到30%以上,个人支出比重控制在30%以下。

五、主要任务

(一)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进一步明确职能定位,加强和完善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卫生监督、应急救治、采供血、精神卫生、健康教育、职业病和地方病防治等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开展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标准化建设,更新优化实验室设备,实现全省90%以上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达到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基本配置要求。健全疾病预防控制网络,加强结核病、地方病等专业防治机构建设,加强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建设和管理,建立和完善慢性病监测系统。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行全额预算管理。加强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专业人员培训,加强对乡、村两级医务人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培训和指导。健全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规范化管理制度,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估机制。强化对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业务指导。

开展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实现全省50%的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达到国家相关建设标准。继续实施国家妇幼卫生综合项目,开展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加强母婴保健服务市场监管。

建立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服务体系。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健康教育工作网络,重点加强省、市级健康教育基地建设。加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健康教育设施建设,为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配置健康教育设备。到2015年,各级健康教育机构专业人员全部接受系统教育培训。加强健康知识的传播,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2015年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城市达80%以上,农村达70%以上;居民健康行为形成率城市达60%以上,农村达50%以上。全面推进全省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创建工作。

加快卫生应急体系建设。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健全卫生应急指挥系统,完善省级决策指挥信息平台,全面提升突发事件卫生应急管理效率和水平。完善综合监测预警制度。建立省级卫生应急总队和分队,配置装备,培训人员,开展应急演练。开展地市级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加强农村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健全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和调运系统,建立物资储备目录,完善地区间、部门间和卫生系统内部应急物资调运机制,在西安市中心医院等4家省级单位建立应对中毒、核和辐射事故、外伤野战医疗救援以及生物恐怖实验室鉴定物资储备库,在11个设区市疾控中心建立卫生防疫物资储备库。重点抓好鼠疫、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手足口病等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和应对工作。完善信息报送、风险评估和监测预警制度。

实施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全面加强卫生监督机构业务用房建设,配备基本设备和执法车辆,加强人员培训,提高监督能力。每个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专职岗位承担卫生监督工作。构建以省级职业病防治机构为龙头,以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各级医疗机构为主体的全省职业病防治体系。

进一步加强全省采供血机构建设。以省为基础,建立全省采供血机构信息管理平台,实现血资源信息共享。进一步加强血站实验室质量控制体系建设。逐步扩大核酸检测技术在血站的应用。加强采供血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更新、添置必要的仪器设备装备,提高应急采供血能力。

健全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实施全省精神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全面完成精神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任务。进一步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的精神卫生工作机制,形成覆盖城乡、功能完善的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网络。

专栏1 公共卫生服务体系重点工程

1.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对以往未安排建设的区级疾控中心及未达标县级疾控中心开展基础设施建设。更新省、市、县三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设备。

2.妇幼保健服务体系建设。对全省妇幼保健机构开展基础设施建设,配备相应设备。

3.健康教育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健康教育工作网络,重点加强省、市级健康教育基地建设。加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健康教育设施建设,为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配置健康教育设备。

4.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体系建设。一是省市县三级卫生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包括视频会议系统、移动指挥平台和通讯保障系统建设。二是卫生应急队伍能力建设。包括车辆和设备装备、人员培训、应急演练以及设备维护。三是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和调运系统建设。

5.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开展卫生监督机构业务用房基础设施建设,装备执法设备、工具和车辆。

6.职业病防治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与职责任务相适应、规模适度的省、市、县三级职业病防治网络。

7.采供血机构建设重点工程。一是建立全省采供血信息网络管理中心。二是配备专用车辆(采、接、送血车)。三是建设街头献血屋。四是配置专用设备。

8. 精神卫生体系建设。实施全省精神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全面完成精神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任务。

(二)健全医疗服务体系。

通过省部共建,大力支持我省重点医疗科研机构,打造西北医疗科研中心,力争在医疗、科研和教学等相关领域达西部先进水平,增强临床服务辐射能力。加强省市级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建设,重点建设西北妇女儿童医院、省人民医院、省肿瘤医院和省中医院。

健全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优先建设发展县医院,全面实施县医院标准化建设,加强设备配置,力争全部达到二级甲等水平。完成全省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任务,统筹安排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更新,开展职工周转房等配套设施建设,解决乡镇卫生院职工住房难、吃饭难、洗澡难、文化生活贫乏等问题。

加强医疗救治体系建设。建设以省级三级甲等综合医院为主体的省级医疗救援基地。建立健全以省为指挥中心,以各设区市综合医院为救治中心,以107个县区急救站为主阵地,反应迅速灵敏的三级院前急救网络。开展县级急救站业务用房建设,配备必要急救设备。通过住院病房改扩建,设备装备、人员培训和人才引进等方式,开展6所省级医院、11所市级中心医院和107个县区级医院重症医学科建设。

健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坚持政府主导,鼓励社会参与,全面完成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标准化建设任务。对政府举办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全额预算管理。改革人事分配制度,建立健全内部运行管理机制,完善绩效考核标准。鼓励公立医院的中高级离退休医师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逐步建立社区首诊、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制度。全省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障定点范围。逐步将辖区内预防保健、妇幼卫生、残疾康复等职能交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担。

专栏2 城乡医疗服务体系重点工程

1. 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县医院、中心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

2. 区域医疗科研中心和省市级重点医疗机构建设。通过省部共建,大力支持我省重点医疗科研机构,打造西北医疗科研中心,力争在医疗、科研和教学等相关领域达西部先进水平,增强临床服务辐射能力。加强省市级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建设,重点建设西北妇女儿童医院、省人民医院、省肿瘤医院和省中医院。

3. 急救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以省为指挥中心,以各设区市综合医院为救治中心,以107个县区急救站为主阵地,反应迅速灵敏的三级院前急救网络。开展县级急救站业务用房建设,配备必要急救设备。

4. 乡镇卫生院“安心工程”。开展乡镇卫生院职工周转房等配套设施建设,解决职工住房难、吃饭难、洗澡难、文化生活贫乏等问题。

(三)巩固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逐步提高新农合筹资标准,力争2015年达到人均300元,参合农民住院政策性补助随筹资增加而逐步提高。门诊统筹覆盖所有县区。在全省开展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等大病医疗保障,提高医疗救治和保障水平。健全监督制约机制,规范基金管理使用,合理控制基金结余,保障基金安全。加大定点医院医疗服务行为监管力度,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加强新农合经办机构服务能力建设,做到机构健全、办公场所固定、编制落实、经费保证。提高装备水平,加强人员培训。建立新农合信息管理计算机平台,完成新农合信息化建设工作。

专栏3 医疗保障体系重点工程

新农合经办机构建设。按照每千人口2平米的标准,实施全省新农合经办机构业务用房建设,配备相应办公设备,提升管理服务能力。

(四)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

加快建立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为基础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全面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规范药品网上集中招标采购,推行“三统一”管理。适时补充和调整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其他医疗机构逐步实现全面配备,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加强对医务人员合理使用基本药物的培训,实行基本药物全品种覆盖抽检。建立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信息管理系统。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补偿相关政策。完善基本药物报销办法,提高实际报销水平。做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与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衔接。严格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监管,完善监管机构,提升监管能力,加强检验监测、认证检查和不良反应监测等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实施新一轮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提高行动计划。加强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和安全风险监测。

(五)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和医疗服务监管。

进一步加强医院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严格医疗机构、人员、技术、大型医疗设备等医疗服务要素的准入管理。继续深入开展“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推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分级分类管理。积极推行临床路径管理,全面实施医疗服务质量全程控制和医院评价工作。建设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10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40个。逐步建立城市大型综合医院与县级医院之间远程会诊系统。进一步加强药事服务管理,完善临床药师制度和处方点评制度。规范抗生素临床应用管理,加大合理用药监测力度。建立医院感染防控工作标准体系。加强护理队伍建设,调整护理人员结构,加大专科护士培养力度,全面落实分级护理制度,深入开展优质护理示范活动。积极推动无偿献血工作,无偿献血率100%,建立健全以临床用血需求为基准的预约采血管理机制。加强临床合理科学用血管理,成分输血率90%以上,确保血液质量和用血安全。

加强医疗服务质量监管制度,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规范医院投诉管理,健全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制度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进一步推动平安医院创建工作。继续完善推广预约诊疗服务,简化就诊程序,方便群众就医。加大对医疗机构运行状况的监管力度,加强对人体器官移植的监管,严格医疗广告的审批和监管。

继续实施以“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为主要形式的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积极巩固和完善城市三级医院与县级医院之间的对口支援和协作关系。注重调动支援医院和受援医院双方的积极性,建立合作双赢的运行模式。开展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工作。

(六)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在实施国家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基础上,根据我省居民主要健康需求,逐步增加和扩大服务项目和内容。逐步提高补助标准,建立和完善经费补偿机制。将流动人口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范畴,促进农民工与城镇居民享受同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努力提高流动妇女儿童和留守儿童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

全面落实针对艾滋病高危人群和重点人群的有效干预措施,健全免费检测和咨询网络,继续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到2015年全民预防艾滋病性病知识知晓率城市达85%以上,农村75%以上,流动人口80%以上,艾滋病发病控制在全国低流行区。积极开展结核病快速诊断和结核菌耐药研究,扩大免费治疗范围和内容,巩固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100%覆盖的成果,到2015年新涂阳病人发现率70%以上,治愈率85%以上,加强结核菌/艾滋病病毒双重感染防治工作。开展重点人群疫苗接种、健康教育和灭鼠防鼠,到2015年流行性出血热发病率下降到6/10万以下。稳步减少乙肝病毒携带人群,到2015年5岁以下儿童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降到0.8%以下。加强地方病综合防治和效果监测,到2015年全省大骨节病克山病病区县达到国家控制区标准,碘缺乏病达到国家消除目标。加强省级麻风病院建设和管理工作。提高免疫规划疫苗常规接种率和流动人口预防接种管理质量。继续保持无脊髓灰质炎状态。努力实现消除麻疹目标。建立健全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的组织管理体系和网络,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等基层综合防控,在各级医疗机构推行35岁以上首诊患者测量血压制度,在80%以上的社区、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血糖测定服务,加强脑卒中的筛查和防治工作。广泛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全面推进全省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创建工作。建立重性精神疾病病例报告制度,加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管理治疗。加强心理卫生服务制度化和规范化管理。加强龋病牙周病防治,开展儿童伤害预防和控制工作。

继续实施农村孕产妇免费住院分娩,建立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中心和绿色通道,提高产科、儿科服务质量。继续实施降消项目。开展出生缺陷三级综合防治,加强婚前孕前保健宣传教育、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以及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深入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做好以农村妇女两癌筛查为重点的农村常见妇女病防治工作。加强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重点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对危重新生儿、早产/低出生体重儿的诊治和管理水平。

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积极创建卫生城市、卫生县城、卫生村镇活动。启动建设健康城镇活动。以建设农村卫生厕所示范县、乡、村为突破口,提高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到2015年新建无害化卫生户厕195万户,提高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质量。

专栏4 减少烟草危害行动项目

开展重点人群烟草流行监测,推动全省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创建活动,实施控烟干预,开展戒烟服务。

(七)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加快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

强化区域卫生规划,实施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做好公立医院布局与结构调整工作,合理确定公立医院的功能、数量和规模。坚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把维护人民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补偿机制和监管机制,推进体制机制创新。积极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卫生管理县镇一体化改革。建立公立医院之间、公立医院与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有激励有约束的内部运行机制、多元办医的外部竞争机制,提高公立医院服务效率。加强和改善对公立医院的治理,初步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完善医务人员激励机制和管理制度,创造良好职业发展条件和执业环境。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加快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体制。

(八)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大力实施人才强卫战略,把卫生人才建设作为卫生工作的重中之重。在省市两级选择部分三级医院建立住院医师和全科医师培训基地,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万名医师培训项目,重点加强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科医师的培训。为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和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本科生。对村卫生室在职在岗卫生人员每年培训一次。加强公共卫生人才培养,加强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卫生监督、妇幼保健和卫生应急等方面人员的业务培训。在每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配备防保专干。

专栏5 卫生人才队伍建设重点工程

1. 乡村卫生人员培训项目。对乡村两级卫生技术人员和市县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农村卫生工作的人员和乡镇卫生院院长进行短期培训,提高其服务能力或管理水平。

2. 基层卫生人才215工程项目。培养200名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管理干部。为缺少执业医师的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依托西部人才工程,培养农村基层卫生技术带头人。为乡镇卫生院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本科生。

3.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万名医师培训项目。依托在陕高等医学院校,开展针对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全科医生培训,五年培训1万人。

4. 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建设项目

(九)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和卫生监督工作。

完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食品安全风险检测体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批准和企业标准备案制度。提高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能力。加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查处力度。加强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继续深化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加强饮用水卫生安全监测,提高水质检验能力。实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规范消毒产品、涉水产品等健康相关产品卫生许可和监督工作。加强以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控制为重点的放射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加强环境污染对健康影响监测、评估工作,提高重金属污染健康危害监测、诊疗服务水平。加强农村等薄弱地区学校卫生监督工作。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无证行医和非法采供血活动。完善职业病监测和职业健康风险评估体系,逐步扩大职业健康检查覆盖面,开展对尘肺、职业中毒和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等重点职业病的监测,进一步规范和强化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程序和管理,加大职业病防治执法力度,严厉查处严重危害劳动者健康的违法行为。

(十)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促进中医药继承和创新。

实施中医药强省战略。启动省级中医药临床、教学和中西医结合研究基地建设。加快陕西省中医医院建设。推行市、县级中医院标准化建设。做好综合医院、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科、中药房规范化建设,强化村卫生室中医药工作,逐步建成区域规划科学、功能定位准确、中医特色突出、技术优势明显、运行管理规范、办医格局多样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在县级以上中医院开展重点专科建设,着力打造一批特色突出、优势明显、疗效显著、多层次的中医名科,形成中医药优势明显的专科群。开展中医“治未病”工作,加大重大疾病预防、疾病康复、亚健康干预、保健等方面研究力度,探索中医药“治未病”健康服务模式。加强各层次中医药人才培养,完善名中医评选制度,为名老中医和名中医配备高层次的学术继承人,培养新一代名医,鼓励无学历人员和西医人员学习中医,提高基层中医药人员学历层次和综合素质。健全中医药文化平台,打造陕西特色鲜明的中医药文化品牌,传承和繁荣中医药文化。建设中医药重点研究室、实验室。加大中医药防治重大疾病、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研究力度,加快中医药科技进步与创新,逐步建立中医药科研课题立项和科技成果评审同行评议制度。

专栏6 全省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工程

1.中医药临床科研教学基地建设。建设1所国家级中医药临床研究基地、1所省级中医药临床教学基地、2所中西医结合三甲医院及4所省级中医药临床基地;

2.市县级中医院标准化建设。对5所市级中医院进行标准化建设,使其成为本地区中医医疗康复中心;建设61所标准化的县级中医院,使之成为服务功能完善,中医特色突出的综合性中医院。

3.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包括陕西省中医药博物馆建设项目、药王孙思邈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项目。

4.中医药重点学科和重点专科建设。在全省省级和市级中医院建设29个重点学科,在全省省、市、县级中医院建设128个重点专科。

5.中医药服务体系设备配置项目。对4所省级,9所市级,97所县级中医院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进行医疗设备配置

6.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体系建设。在全省1706所乡镇卫生院和640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开展中医科、中药房规范化建设。

7.中医药人才培养项目。开展高层次和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工作,建设名中医工作室50个。

8.中医药科研能力建设项目。通过开展全省中草药资源普查及研究、中医药防治重大传染性疾病临床基地建设、中医药重点研究室建设、中医药科研中心实验室建设、中医药治未病中心试点,加强中医药科研能力建设。

9.开展中医药科普文化巡讲活动。启动“中医中药中国行•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活动,加强中医院中医药文化建设。

(十一)加强卫生系统惩防体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规划,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完善具有卫生行业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框架。加强反腐倡廉教育,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建立完善反腐倡廉和医德医风教育长效机制,落实医德考评制度,抓好职业道德竞赛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和院务公开。严肃查办违法违纪案件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风案件。继续推进卫生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树立先进典型,发挥好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大卫生新闻宣传工作力度,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努力营造卫生事业改革发展良好氛围,树立卫生行业良好形象。

六、保障措施

(一)建立协调统一、高效规范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加强部门协调,统筹规划和整合卫生资源,努力实现卫生事业全行业管理和属地化管理,建立协调统一、高效规范的卫生管理体制。公共卫生机构和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合理确定人员编制、工资水平和经费标准,加强绩效考核。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通过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补偿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支出和业务支出等运行成本。坚持以投入换机制,大力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理顺公立医院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体系,适当提高医疗技术劳务收费标准。加强对医疗机构的财务监管。推进以岗位聘用为核心的人事制度,完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制度。合理确定并不断提高医务人员薪酬水平。

(二)完善政府主导的多元卫生投入机制。

各级政府是发展医疗卫生事业的责任主体,要按照财政部等五部委《关于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政策的意见》(财社〔2009〕66号)精神,继续保留和不断增加卫生重点领域的专项投入,政府卫生投入增长幅度要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增长幅度。要把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作为财政支持的重点领域,把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作为公共财政安排的优先领域。加大对公立医院改革、基本药物制度建设的经常性投入。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医疗卫生事业,形成政府投入为主导,其他渠道为补充的多元化卫生投入机制。

(三)加快推动医药卫生科技进步。

做好省科技计划项目和省科技奖组织申报。继续实施重点学科建设。推广卫生“十年百项”适宜技术项目,提高农村和城市社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技术服务能力。大力开展医学科学普及工作。继续与第四军医大学联合举办医学临床研究生课程班。加强对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病原微生物监督管理、医用特殊物品出入境管理工作。

(四)大力推进医药卫生信息化建设。

开展省级综合管理、市级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建立县级信息平台。建设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保障、卫生综合管理等五大领域重点业务系统。以平台建设和重点业务系统建设为依托,充分利用我省电子政务服务平台资源,建设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基础数据库,建立并完善“居民健康卡”管理信息系统,建立标准统一规范、资源合理利用、信息互通共享的全省卫生信息系统。以数据质量为核心,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和处罚力度。完善《陕西省卫生统计调查制度》,积极开展全省居民病伤死亡原因调查,编制居民平均寿命表,做好第五次全国及陕西省卫生服务调查工作。

专栏7 卫生信息化建设重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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