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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性急性羰基镍中毒诊断标准》等12项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来源:巴中医学网 更新:2013/7/22 字体: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卫 生 部

 

通 告

卫通〔2010〕6号

现发布《职业性急性羰基镍中毒诊断标准》等12项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其编号和名称如下:

一、强制性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GBZ 28-2010  职业性急性羰基镍中毒诊断标准

(代替GBZ 28-2002)

GBZ 35-2010  职业性白内障诊断标准(代替GBZ 35-2002)

GBZ 45-2010  职业性三硝基甲苯白内障诊断标准

(代替GBZ 45-2002)

GBZ 59-2010  职业性中毒性肝病诊断标准

(代替GBZ 59-2002)

GBZ 75-2010  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性血液系统疾病

诊断标准(代替GBZ 75-2002)

GBZ 78-2010  职业性急性化学源性猝死诊断标准

(代替GBZ 78-2002)

GBZ 93-2010  职业性航空病诊断标准

(代替GBZ 93-2002)

GBZ 226-2010  职业性铊中毒诊断标准

(代替GBZ 64-2002,GBZ 87-2002)

GBZ 227-2010  职业性传染病诊断标准

二、推荐性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GBZ/T 228-2010 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后遗症诊断标准

GBZ/T 229.1-2010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

第1部分:生产性粉尘

GBZ/T 229.3-2010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

第3部分:高温

以上标准于2010年10月1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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