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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关于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卫生许可证发放情况检查的通知
来源:武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更新:2013/7/26 字体:

文件名称:市卫生局关于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卫生许可证发放情况检查的通知

制订单位:武汉市卫生局办公室

文件编号:武卫办〔2005〕103号

制订日期:2005年10月26日 

关 键 词:食品  卫生  许可  通知

市卫生局关于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卫生

许可证发放情况检查的通知

各区卫生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社发局、市卫生监督所:

食品生产加工是食品安全的源头,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卫生许可证发放情况的检查是从源头上确保食品安全的重要举措。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武汉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现将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卫生许可证发放情况检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区卫生局、各有关单位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的科学发展观,以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卫生许可证发放情况检查的领导,组织工作专班,按时、按要求完成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卫生许可证发放情况的检查工作。

二、市、区卫生监督机构要根据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管理评分标准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卫生许可证发放情况的检查。要从原材料采购与贮存的卫生、生产设施设备与生产过程的卫生、卫生设施配备、检验设施与能力、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等方面入手,对管辖范围内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卫生许可证发放情况逐一进行检查;通过检查,督促企业完善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增强企业法定代表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凡不具备食品生产加工条件,经整改仍达不到相应要求的,一律吊销其卫生许可证。

三、本次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卫生许可证发放情况的检查从即日起至11月30日止。各区、各单位应于检查结束后,将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市卫生局法监处(传真:82770128,8277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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