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 信 题 库 搜 索
中国卫生人才网
各省卫生人才网
浙江 重庆 河南 广东
河北 上海 北京 天津
山东 安徽 山西 江苏
湖北 湖南 江西 福建
云南 四川 广西 贵州
陕西 兵团 甘肃 宁夏
辽宁 青海 新疆 西藏
吉林 黑龙江 海南 内蒙古
 医学全在线 > 中国卫生人才网 > 山东卫生人才网 > 烟台 > 正文
2009年市直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非卫生类体检通知
来源:烟台市卫生局 更新:2013/8/5 字体:

2009年市直卫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非卫生类体检工作定于10月16日进行,本次体检按招考计划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进行体检。请体检人员于10月16日早晨8点空腹到烟台市卫生局院内(通世路1号,乘坐44路、46路、53路、80路公交车在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车)集合,然后到指定医院体检。来时带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与笔试准考证照片同底板二寸彩色照片一张,体检费用约500元,由体检人员直接与体检医院结算。

烟台市卫生局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二日

附1:招考单位联系电话

烟台市卫生局 6247779

莱阳卫生学校 7297510  

烟台山医院6602013

烟台市莱阳中心医院 7232107

烟台市心理康复医院 7288725

附2:体检须知

  体检须知

1、体检时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

2、体检费用(500元左右,多退少补)考生个人负担,

直接交付医院。

3、考生应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4、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5、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6、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7、参加体检的考生要服从组织,遵守纪律,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要听从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的安排,体检时关闭一切通讯工具。严禁家属等无关人员随同。

8、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9、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10、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11、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如有疑问,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应到指定的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提出复检要求的单位或个人负担。

相关文章
 湛江卫生人才考试网:关于召开湛江市纪念5&
 大兴区卫生人才考试网:北京市大兴区卫生系
 瓯海区卫生人才考试网:医疗机构注销通告(温
 辽阳人民卫生人才网:提高基层保健人员素质
 义乌医药卫生人才网:义乌市中心医院建设工
 安庆人才网:安庆市卫生系列行政许可情况通
   触屏版       电脑版       全站搜索       网站导航   
版权所有:医学全在线(m.med126.com)
网站首页
频道导航
医学论坛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