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卫监督便函[2012]8号
各市、县(区)卫生监督所,自治区卫生监督所:
为加强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强化卫生监督机构执法车辆使用和管理,切实提高基层卫生监督机构执法能力和水平,卫生厅决定对2011年配发的卫生监督执法车辆使用状况进行一次摸底调查,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全区各市、县(区)卫生监督机构2011年由卫生厅统一配发的卫生监督执法车辆。 二、调查内容 请各市、县(区)卫生监督机构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详细填写《卫生监督执法车辆使用情况调查表》(见附件),执法车辆为本所使用的,请注明本所使用;执法车辆被本地卫生局借用的,请注明卫生局借用;执法车辆被卫生局之外的单位或人员借用的,请注明借用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姓名及联系方式。车辆外观标识发生变化的,请详细注明变化结果及发生原因。 三、工作要求 卫生厅将从3月19日开始,对全区卫生监督机构执法车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请各单位如实填写调查表。在专项检查中发现实际使用状况与报送的调查表内容不符的,将严肃追究所在卫生监督机构负责人和填报人员责任。调查表填写后须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盖章,并务于2012年3月16日下午16时前将调查表报送至卫生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处,逾期不报、瞒报、漏报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 联 系 人:杨晓军 联系电话:0951-5053104 传 真:0951-5042706 邮 箱:nxwsjd@163。com 附件:卫生监督执法车辆使用情况调查表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