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全区卫生系统创先争优活动座谈会
暨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会议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卫生局,各地、州、市卫生局,自治区中医民族医药管理局,新疆医科大学各附属医院,厅直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
为进一步推动全区卫生系统创先争优和“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深入开展,自治区卫生系统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厅指导办”)决定召开全区卫生系统创先争优活动座谈会暨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会议时间、会议地点
会议定于2012年5月29日在乌鲁木齐市新融大厦(乌鲁木齐市人民路393号,中国人民银行旁)召开,5月28日全天报到,5月30日离会。
二、参会人员
请各地、各单位按照本次会议的预备通知(新卫创组发〔2012〕9号)要求,及时报送参会人员回执。因特殊原因需要临时调换会议代表的,请务必于2012年5月18日前报厅指导办。
厅机关各处室1名领导参加会议,参会人员名单请于5月21日前报厅直属机关党委。
三、其它事项
(一)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会议,认真做好材料准备工作,务于5月14日前按要求上报2012年创先争优活动工作要点和近两年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创先争优工作的亮点、特点。大会交流发言单位确定后,厅指导办将及时通知发言单位准备PPT文件。
(二)参会代表食宿及资料费由会议承担,往返交通费自理。驾驶员食宿自理(乌市各单位会议代表仅安排29日食宿)。
联系人:朱卫海13999896357、李鹏13999252616
电 话:0991-8562007、8565332
传 真:0991-8562007
电子邮箱:shimenglong197774@163。com
二○一二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