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卫生局积极有序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取得阶段性成效
地区卫生局按照哈密地区201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总体安排,通过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化措施,全力推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分解项目目标,明确工作职责。为进一步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深入开展,提高服务质量,地区卫生局深入调查研究,积极考察学习,不断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考核办法、考核标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和相关技术规范等,进一步明确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指标任务。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标准,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标准达到人均30元,新增了冠心病、慢阻肺、脑卒中、肿瘤等服务项目,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从国家规定的10类41项增加到12类46项,扩大群众受益范围。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进一步明确卫生行政部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职责和责任,逐级分解指标,明确工作任务,保障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加强设施设备配备,健全服务体系。地区卫生系统充分利用中央、自治区、地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和援疆资金,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基本医疗卫生设施设备和救护车、摩托车、电动车交通工具,极大地改善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条件,切实提高基层卫生人员就地就近服务能力。
强化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业务素质。根据自治区相关规定和地区需求,设置了270个村医岗位,通过公益性岗位招聘村医,充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队伍,有效解决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短缺问题。各县(市)逐级开展县、乡、村三级培训学习,使基层卫生人员业务水平得到快速提高,有力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标准化。同时,专业公共卫生机构采取督导和指导相结合方式,现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指导与培训,不断提高基层卫生人员业务素质。
推进乡村一体化管理,提高基层服务能力。进一步优化乡村卫生资源配置,巩固完善村卫生室的基本功能和基础地位,各县(市)结合实际,切实加强乡村一体化管理工作,实现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有机结合、统一管理,全面提升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医疗卫生服务水平。通过实施乡村一体化管理制度,形成了以乡为整体、乡镇卫生院组织安排、村卫生室具体实施的工作格局,更加充分和全面地发挥了村卫生室“网底”作用,为地区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开展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知晓率。通过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利用L ED显示屏、黑板报、健康宣传栏、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到各乡镇、村、社区进行宣传,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向城乡居民广泛宣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让广大城乡居民了解自身能够免费享有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不断提高了群众知晓率,为顺利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奠定了基础。
经常性地开展督导检查,确保任务落实。为保障城乡居民充分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地区坚持“注重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率”为目的,定期深入县(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业务指导、督导评估,有效解决在项目执行中遇到的困难及问题,稳步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通过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的实施,进一步保障了城乡居民获得最基本、最有效的公共卫生服务,使城乡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截至目前,哈密地区已累计建立居民健康档案48.64万份,建档率达74.65%,其中:规范化电子建档人数达28.12万人,规范化电子建档率为57.8%。65岁以上老人5.4万人,高血压患者2.7万人,糖尿病患者1.1万人,重性精神病人369人,规范化管理率均为98%以上。孕产妇、0-6岁儿童健康管理人数分别达12725人、19006人,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83.25%,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率89.1%,各类疫苗接种率均在99%以上。对冠心病896人、慢阻肺244人、脑卒中132人、肿瘤152人、骨质疏松151人、残疾人1257人进行了前期建档工作。
(玛依拉)
编发:马学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