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 信 题 库 搜 索
中国卫生人才网
各省卫生人才网
浙江 重庆 河南 广东
河北 上海 北京 天津
山东 安徽 山西 江苏
湖北 湖南 江西 福建
云南 四川 广西 贵州
陕西 兵团 甘肃 宁夏
辽宁 青海 新疆 西藏
吉林 黑龙江 海南 内蒙古
 医学全在线 > 中国卫生人才网 > 北京卫生人才网 > 正文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做好2013年度北京市医疗卫生行业网站考核评议工作的通知
来源:北京卫生信息网 更新:2013/8/9 字体:
各区县卫生局、市卫生局各直属单位、各医疗机构:

  为提高卫生系统网站建设和服务水平,为公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医疗卫生信息服务,现就做好2013年度北京市医疗卫生行业网站考核评议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工作

  考核评议工作由北京市卫生局统一组织,北京市公共卫生信息中心具体实施。

  二、 考核评议依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1〕40号)、《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北京地区卫生系统网站规范》、《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北京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医师出诊管理改善预约挂号服务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及要求,北京市卫生局组织专家制定的《2013年度北京地区卫生系统网站评议指标体系》,作为本次考核评议工作的依据。

  三、考核评议范围

  本次网站考核评议范围为各区县卫生局、卫生局直属单位和各医疗机构。

  四、 考核评议方式及要求

  采取单位互评、日常监测、信息上报、综合评议的方式进行。

  (一)单位互评

  参评单位根据《2013年度北京地区卫生系统网站评议指标体系》,被评单位间根据不同类别指标体系分类别进行互评,对每一项指标进行互评打分;互评工作需在8月20日至8月31日期间完成,填写互评打分表(请从北京卫生信息网下载中心下载电子表格,上报时以“‘单位名称’+‘网站互评结果’”文件命名)于9月1日前发送到北京市公共卫生信息中心xinxi@bjhb。gov。cn邮箱,对延期提交或不提交互评打分情况的单位,将在其网站最终成绩中减5分。

  一、二级医疗机构不参与互评。

  (二)日常监测

  北京市公共卫生信息中心在网站考核评议期间,对参评单位网站的运维情况进行监测,逐日监测并记录各网站相关情况。

  (三)信息上报

  各单位需根据“2013年度北京卫生系统网站考评调查表”填写相关问题并及时上报。填写完成后将调查表电子版以及相关制度、标准、规范的电子文档(压缩成“‘单位名称’+‘网站考评材料’”文件名)一并发送到xinxi@bjhb。gov。cn。逾期未提交的,在2013年北京市卫生行业网站考评中相关指标项将以零分计算。

  (四)综合评议

  北京市公共卫生信息中心以2013年度北京地区卫生系统网站评议指标体系为依据,对参评单位网站进行评价,并综合网站自评、日常监测、信息上报等方面的情况,计算出各单位网站考核评议分数。

  考核评议工作结束后,市卫生局将统一发布2013年度北京地区医疗卫生行业网站考核评议结果。

  

联系人:北京市公共卫生信息中心网站综合管理部

  冰 徐利剑

  联系电话:83163956

  

   附件: 1. 2013年北京地区医疗卫生行业网站互评要求及打分表

     2. 2013年北京卫生系统网站考评调查表

     3. 2013年度北京地区医疗卫生行业网站考评指标体系

  

附件1.doc
附件2.doc
附件3.doc
相关文章
 文成县人才卫生网:《关于印发浙江省基本公
 内蒙古卫生人才考试网:转发办公厅关于印发
 衢州市医师考试网:有关公布2014年度“8·8
 福建卫生考试网:福建省卫生厅关于2013年度
 包头卫生网:关于做好迎接自治区卫生镇检查
 六安卫生人才考试网:有关印发2013年度全市
   触屏版       电脑版       全站搜索       网站导航   
版权所有:医学全在线(m.med126.com)
网站首页
频道导航
医学论坛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