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 信 题 库 搜 索
中国卫生人才网
各省卫生人才网
浙江 重庆 河南 广东
河北 上海 北京 天津
山东 安徽 山西 江苏
湖北 湖南 江西 福建
云南 四川 广西 贵州
陕西 兵团 甘肃 宁夏
辽宁 青海 新疆 西藏
吉林 黑龙江 海南 内蒙古
 医学全在线 > 中国卫生人才网 > 重庆卫生人才网 > 正文
执业医师注册
来源:重庆市政府公开信箱 更新:2013/8/9 字体:
邮件字号: 渝卫生信箱[2013]884
发布单位:
市卫生局
来信内容:
老师,您好!
我是一名在读研究生,于去年考取执业医师资格证,现被告知不能在读书的医院注册,而等到毕业后再注册又超过了两年,请问该怎么办?如需跨省注册是否需要到贵单位领取未注册证明?需要什么手续?
谢谢!
办理单位: 市卫生局
办理结果: 来信人:
您好,关于咨询执业医师注册的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执业医师法》第十三条 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
取得医师资格的,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
第十四条 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
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首次注册不需要开具任何未注册的证明。具体注册请联系所在医院医务科或者辖区卫生局。
2013年7月9日
发布时间:
2013-07-09 23:10:12
相关文章
 山西卫生信息网:山西省卫生系列和计划生育
 平湖卫生网:平湖市卫生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
 淮南人民卫生网:关于印发《市卫生系统2013
 内蒙古医药卫生人才网:关于做好《内蒙古卫
 浙江人才网:关于公布我省第一批基层卫生适
 韶关市人民卫生网:关于印发韶关市卫生系统
   触屏版       电脑版       全站搜索       网站导航   
版权所有:医学全在线(m.med126.com)
网站首页
频道导航
医学论坛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