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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乡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意见
来源:铜川市卫生信息网 更新:2013/8/9 字体:

各区县人社局、新区人社局、卫生局,陕煤化实业集团铜川医疗中心: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全省乡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扩大试点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13〕2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基层医疗卫生发展实际,按照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方向和总体要求,建立完善符合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特点的职称(职务)制度,扩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高级职称覆盖面,充分调动广大农村卫生工作者扎根基层、服务基层的积极性,为全面提高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水平提供制度保障和人才支持。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从农村基层卫生人才实际情况出发,鼓励优秀人才扎根基层,促进乡镇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二)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切实维护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重医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激励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提高医疗卫生水平。
   (四)乡镇卫生院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坚持双轨制原则,技术资格既可以按照本规定参加评审,也可以通过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
   (五)坚持评审工作与聘用制度相结合,积极稳妥、协同推进,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三、适用范围及收费标准
   (一)本规定适用于在全市乡镇卫生院及乡镇辖区内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满5年并在职的卫生技术人员,乡村医生符合条件的可以参照执行。
   (二)通过本规定获得的高、中级技术资格仅在全市乡镇卫生院及乡镇辖区内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聘任有效,并享受相应待遇。本规定中的高级技术资格仅指副高级资格。
   (三)按本规定取得的资格,与其他系列和卫生系列国家标准没有对应关系,也不得互相转评、晋升。
   (四)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陕价费调发[2001]67号、陕价行函[2006]230号文件执行,申报高级资格400元/人,中级资格200元/人。
四、实施程序
1、制定评审条件
   根据乡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特点,结合我市乡镇卫生工作实际,制定符合乡镇卫生人员职业特点、着眼乡镇卫生人才队伍长远发展、注重一线实践经验和经历的评审条件。
2、建立评委库
   选聘政治素质好、职业道德高尚、业务水平高、工作能力强、能坚持原则,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铜川市乡镇卫生职称评审评委库。
3、完善申报、评价程序
   (1)乡镇卫生院高、中级资格实行按结构比例岗位控制,在县级人社部门核定的岗位限额内,由个人申报,所在单位审查,各区县卫生局、人社局逐级审核上报,不得超岗申报。
   (2)按照《陕西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规则》的要求和程序进行评审工作。高评会在省卫生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和省职称改革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工作。
   (3)组织同行专家进行评审,重点测评专业技术人员任期内的工作数量、质量和业务能力。个人进行业务自述并进行抽题答辩,各个程序须量化得分,得分排序后按规定比例通过评审。评审结束后,将高、中级资格评审结果报省、市职改办审批。
   (4)经评审取得乡镇卫生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发给由省人社厅统一印制并验印的资格证书,表明持证人具有在乡镇卫生院范围内的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五、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成立机构。2013年7月10日前,成立“铜川市乡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领导小组”,组建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阶段:制定方案。2013年7月中旬,市人社局、卫生局联合印发《铜川市乡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实施意见》及评审办法。
   第三阶段:组织实施。2013年8月12日前参评人员上报评审材料,8月底召开乡镇卫生职称工作评审会。
   第四阶段:工作总结。2013年9月底以前。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乡镇卫生专业职称评审工作,是有力推动全市农村卫生工作,调动广大乡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积极性,体现职称政策向基层一线倾斜的有力举措,也是提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素质的重要内容。各区县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大意义,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相关工作。市上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领导组成 “铜川市乡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市人社局专技科、市卫生局人事科相关人员组成。
   (二)政策引导,舆论宣传。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做好政策解释工作,确保评审工作顺利进行。
   (三)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各区县人社局、卫生局要明确职责、密切配合,严格按照时限安排,确保工作质量和工作进度。
   (四)坚持标准,严肃纪律。坚持职称政策,严格评价标准,不随意扩大范围,放宽条件,降低标准。严肃评审纪律,执行公示制度,不弄虚作假,确保评审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附件:
1、铜川市乡镇卫生专业高、中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2、报送材料有关事项说明
3、铜川市乡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岗位设置统计表
4、陕西省卫生 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简表
5、《申报简表》填表说明
6、陕西省乡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病历材料提供要求
7、评审材料目录
8、《陕西省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9、《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
10、陕西省乡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公开监督卡
11、陕西省乡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专业目录
12、陕西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量化考核表

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铜川市卫生局
2013年8月5日

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8月5日印发
附件1

铜川市乡镇卫生专业高、中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一、评审基本条件
   申报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
(二)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和本专业工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三)承担医疗、公共卫生、教学等工作任务,任职期满综合考核为优秀并在任职期内年度考核为合格且至少有1次优秀。
(四)国家法律、法规对从业人员资格准入有要求的,必须取得相关专业的执业资格。
(五)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二、评审申报条件
(一)资历条件(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30日)
1、申报高级资格,须具有中级资格并受聘满5年,同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①中专或卫职校毕业,从事卫生专业工作满25年;
②大学专科以上统招学历毕业;
③后取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卫生专业工作满15年;后取大专学历,从事卫生专业工作满23年;
④从师于具有高级职称的名中医二年以上(此条仅限中医专业),从事卫生专业工作满25年;

⑤在乡镇卫生院从事卫生专业工作满25年,获市级政府医学科研奖励的前三名完成人或县级以上政府医学科研奖励的第一完成人。
2、申报中级资格,须在乡镇卫生院从事卫生专业工作满15年,具有初级师资格并受聘满7年,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具有中专或卫职校以上医学专业学历;
②具有县级以上医院进修、培训2个月以上的相关卫生专业学习经历;
③从师于具有中级职称的名中医二年以上(此条仅限中医专业);
④业绩特别突出,接诊量大,并具有县级以上政府医学科研奖励的第一完成人。
(二)专业知识、能力条件
1、申报高级资格,须具有下列专业知识和能力条件:
①专业理论水平
   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相关专业知识,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并能应用于实际工作。
②业务技术能力
   有较丰富的农村卫生工作实践经验,能熟练处理本专业常见病、多发病及危急重症抢救;能解决较复杂疑难问题,工作业绩较显著。
(1)全科医学类:在全方位开展健康促进、疾病预防、诊疗、康复、社区护理等方面有一定的经验;熟练掌握主要慢性病的一、二、三级预防,以及急症的鉴别诊断、紧急抢救与转诊;通过对病例的筛查,能及时准确地发现常见慢性病病人,并对其进行长期跟踪随访;能正确识别、评价与干预心理行为疾患和家庭、社区健康问题。具有一定的基层卫生保健的组织管理能力。能制定社区不同人群的健康计划,组织操作,并对全过程进行评价。
   任现职期间,平均每年至少对1000(偏远山区为500)例次病人提供防治与保健服务,有相对稳定的个人和家庭保健对象;各种服务记录书写规范合格,其医疗保健技术达到本地先进水平。任期内完成相关专题报告总数不少于3份。
(2)内科系统:在内科常见病的预防、诊断、治疗等方面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并能掌握与内科有关的专业技术;能掌握本专业常用诊疗技术及相关技能,能正确地救治各类内科的危急重症,能独立解决较复杂疑难病症的诊断与治疗问题;具有一定的病房及门诊医疗组织和管理能力。
   任现职期间,平均每年系统诊治病人不少于1000例次(偏远山区为500)。具有主持危急重症的抢救和处理较复杂疑难病症的能力。
(3)外科系统:对外科领域内疾病、综合性危急重症有一定的了解,并能作出正确地诊断和处理。熟练掌握并完成本专业常规及急诊手术,具有较强的临床应变能力。掌握本专业一些常见手术的指征、手术操作技术、手术前后处理等,具有一定的病房及门诊医疗组织和管理能力。
   任现职期间,处理危急重症或作为术者完成手术平均每年至少50(偏远山区为20)台/例/次,具有完成较复杂疑难病症抢救工作的能力。
(4)妇产科:掌握妇产科专业的基础知识与基本理论。能独立处理妇产科门急诊、病房的常见疾病和危急重症,能独立完成接生、胎吸引术与产钳术、会阴侧切术与缝合术。
   任现职期间,处理危急重症或作为术者完成手术平均每年至少50(偏远山区为20)例/台/次,具有处理较复杂疑难病症的能力。
(5)儿科:掌握儿科专业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对正常小儿各系统的解剖生理特点及生长发育规律有系统认识,对儿科常见疾病的病因、发病机制、临床表现、诊断鉴别诊断、治疗原则、儿科常用药物的使用等基本具备独立分析判断的能力;掌握儿科常见危重病历的急救原则。
   任现职期间,每年诊治病儿不少于500例(偏远山区为200例)(不包含常规门诊量),具有诊治抢救较疑难病症的能力。
(6)中医:掌握中医基础理论、中医经典著作及与本专业有关的各家学说。能运用中医理、法、方、药进行辩证论治,对本专科领域内较复杂疑难的疾病、危急重症有一定的了解,并能正确的诊断和处理;掌握与本专业有关的现代医学临床知识及技能。
   任现职期间,平均每年系统诊治病人不少于1000例(偏远山区为500例),具有主持危急重症的抢救和处理较复杂疑难病症的能力。
(7)预防医学:能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熟悉本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技术规范。
   具有组织实施传染病、慢病防治及地方病、寄生虫病防治方案能力和承担流行病学调查任务;具有处理传染病疫情及中毒事件的业务技术能力;能进行公共卫生有关业务活动的设计及数据的收集、处理工作,并能按照卫生监督工作程序的要求处理各种事宜。
(8)妇幼保健:能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熟悉本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技术规范。能参与本专业中短期和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协调、实施和效果评价;能开展本专业妇幼保健咨询、健康教育,能组织完成孕产妇、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完成本专业调查、监测、干预项目的组织实施及评价。
   任现职期间,完成相关专题报告总数不少于3份。
(9)药学:能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具有丰富的药学工作经验,了解医院药学管理及法规的基本内容,能掌握药品供应、调配及管理等各项工作的技术要求和操作规范;掌握毒、麻、精神药品等特殊药品的管理规定,了解50种以上常用药的适应症、不良反应及配伍禁忌。
中药人员应熟练掌握中药的加工炮制、制剂和配方等各种技术操作,并在某一方面有所专长,能掌握400种以上中药的性味、功能、鉴别、质量检查、配伍禁忌等全面技术。
   任期内完成相关专题报告总数不少于3份。
(10)护理:掌握护理专业的基础理论与专科知识,具有丰富的临床护理经验。掌握专科疾病的护理要点、治疗原则,能熟练掌握专科护理技能。能独立解决专科疑难重症病例的护理问题,能参与完成急危重症病人的抢救。任现职期间,主持护理查房和护理疑难病案讨论或组织参与危重、疑难病人护理计划的制定及实施,平均每年不少于3次。
(11)卫生技术类: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动态,较熟练掌握本专业各项技术操作及相关技能,有丰富的经验和能力。能吸收新技术应用于本专业,为相关学科提供准确的诊断、检查报告,参与有关疾病的诊断、治疗、预防工作。了解本专业仪器设备的原理、性能、使用及其安装、保养和维护。
   任现职期间,完成相关专题报告总数不少于3份。
③带教能力
   具有指导下级卫生技术人员的能力,任现职以来至少带教下级卫生技术人员2名(偏远山区为1名),由县区卫生局出具证明。
2、申报中级资格,所须具有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条件。
   采用评审的方式,由各区县人社和卫生部门初审参评人员是否符合评审范围、审核基本条件和资历条件。参加评审需具有以下专业知识和能力条件:
①专业理论水平
   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相关专业知识,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并能应用于实际工作。
②业务技术能力
   有较丰富的农村卫生工作实践经验,能熟练处理本专业常见病、多发病及危急重症抢救;工作成绩突出。
(1)全科医学类:在全方位开展健康促进、疾病预防、诊疗、康复、社区护理等方面有一定的经验;熟练掌握主要慢性病的一、二、三级预防,以及急症的鉴别诊断、紧急抢救与转诊;通过对病例的筛查,能及时准确地发现常见慢性病病人,并对其进行长期跟踪随访;能正确识别、评价与干预心理行为疾患和家庭、社区健康问题。具有一定的基层卫生保健的组织管理能力。能制定社区不同人群的健康计划,组织操作,并对全过程进行评价。
   任现职期间,平均每年至少对1000(偏远山区为500)例次病人提供防治与保健服务,有相对稳定的个人和家庭保健对象;各种服务记录书写比较规范,其医疗保健技术水平较高。任期内完成相关专题报告总数不少于3份。
(2)内科系统:在内科常见病的预防、诊断、治疗等方面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并能掌握与内科有关的专业技术;能掌握本专业常用诊疗技术及相关技能,能正确地救治各类内科的危急重症,能解决较复杂疑难病症的诊断与治疗问题;具有一定的病房及门诊医疗组织和管理能力。
   任现职期间,平均每年系统诊治病人不少于1000(偏远山区为500)例。具有一定危急重症的抢救能力。
(3)外科系统:对外科领域内疾病、综合性危急重症有一定的了解,并能作出正确地诊断和处理。熟练掌握并完成本专业常规及急诊手术,具有较强的临床应变能力。掌握本专业一些常见手术的指征、手术操作技术、手术前后处理等,具有一定的病房及门诊医疗组织和管理能力。
   任现职期间,处理危急重症或作为术者完成手术平均每年至少25(偏远山区为5)台/例/次,具有一定的完成常见外科手术及抢救工作的能力。
(4)妇产科:掌握妇产科专业的基础知识与基本理论。能独立处理妇产科门急诊、病房的常见疾病和危急重症,能独立完成接生、胎吸引术与产钳术、会阴侧切术与缝合术。
   任现职期间,处理危急重症或作为术者完成手术平均每年至少50(偏远山区为20)例/台/次,具有一定处理较复杂妇产科病症的能力。
(5)儿科:掌握儿科专业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对正常小儿各系统的解剖生理特点及生长发育规律有系统认识,对儿科常见疾病的病因、发病机制、临床表现、诊断鉴别诊断、治疗原则、儿科常用药物的使用等基本具备独立分析判断的能力;掌握儿科常见危重病历的急救原则。
   任现职期间,每年诊治病儿不少于500例(偏远山区为200例)(不包含常规门诊量),具有一定儿科疑难病症诊治能力。
(6)中医:掌握中医基础理论、中医经典著作及与本专业有关的各家学说。能运用中医理、法、方、药进行辩证论治,对本专科领域内较复杂疑难的疾病、危急重症有一定的了解,并能正确的诊断和处理;掌握与本专业有关的现代医学临床知识及技能。
   任现职期间,平均每年系统诊治病人不少于1000例(偏远山区为500例),具有一定疑难病症诊治及危重病症抢救能力。
(7)预防医学:能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熟悉本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技术规范。
   具有组织实施传染病、慢病防治及地方病、寄生虫病防治方案能力和承担流行病学调查任务;具有处理传染病疫情及中毒事件的业务技术能力;能进行公共卫生有关业务活动的设计及数据的收集、处理工作,并能按照卫生监督工作程序的要求处理各种事宜。
(8)妇幼保健:能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熟悉本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技术规范。能参与本专业中短期和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协调、实施和效果评价;能开展本专业妇幼保健咨询、健康教育,能组织完成孕产妇、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完成本专业调查、监测、干预项目的组织实施及评价。
   任现职期间,完成相关专题报告总数不少于3份。
(9)药学:能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具有丰富的药学工作经验,了解医院药学管理及法规的基本内容,能掌握药品供应、调配及管理等各项工作的技术要求和操作规范;掌握毒、麻、精神药品等特殊药品的管理规定,了解50种以上常用药的适应症、不良反应及配伍禁忌。
中药人员应熟练掌握中药的加工炮制、制剂和配方等各种技术操作,并在某一方面有所专长,能掌握400种以上中药的性味、功能、鉴别、质量检查、配伍禁忌等全面技术。
   任期内完成相关专题报告总数不少于3份。
(10)护理:掌握护理专业的基础理论与专科知识,具有丰富的临床护理经验。掌握专科疾病的护理要点、治疗原则,能熟练掌握专科护理技能。能独立解决专科疑难重症病例的护理问题,能参与完成急危重症病人的抢救。任现职期间,参与护理查房和护理疑难病案讨论、参与危重、疑难病人护理计划的制定及实施,平均每年不少于3次。
(11)卫生技术类: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动态,较熟练掌握本专业各项技术操作及相关技能,有丰富的经验和能力。能吸收新技术应用于本专业,为相关学科提供准确的诊断、检查报告,参与有关疾病的诊断、治疗、预防工作。了解本专业仪器设备的原理、性能、使用及其安装、保养和维护。
   任现职期间,完成相关专题报告总数不少于3份。
③带教能力
   具有指导下级卫生技术人员的能力。
3、申报高、中级资格,要求能规范书写有关医学文书等资料。
①申报高级资格,临床医学专业(含中医)需提供3份病历或手术记录;全科医学、预防、保健、药学、护理、卫生技术类专业需提供3份业务工作报告。
②申报中级资格的病历等条件参照高级资格评审病例要求。
(三)科研能力条件
1、外语、计算机、继续教育学分不作为高、中级资格申报的必备条件,自愿提供者,可作为综合评价的参考。
2、申报高级资格须提供2篇科研论文,可以是专业研究分析文章,也可以是专业技术业务工作总结。论文可以是未发表文章,但必须是本人工作成果积累或研究心得。
3、申报中级资格须提供1篇由本人撰写的本专业技术业务工作总结,工作总结须反应出本人工作业绩、工作质量及研究心得。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延迟申报;已评审的,取消其任职资格。
1、服务意识差,与病人争吵并造成恶劣影响,病人或监督单位投诉到本单位、新闻媒介或上级主管部门,经查属实的,延迟一年申报。
2、年度考核不合格(称职)或受单位通报批评者,延迟一年申报;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期间不得申报。
3、近五年累计病假或事假超过6个月者,延迟一年申报。
4、任职期间待聘一次,延迟一年申报。
5、医疗差错者,延迟一年申报;医疗事故责任者,延迟三年申报。
6、有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病历、剽窃他人成果者,一经查实,延迟三年申报。
7、经查实有严重违反医德医风者,延迟三年申报。
(五)中级破格评审条件
   根据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铜川市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申报评定办法(试行)》(铜人社发[2010]101号)文件规定,对不具备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例规定的学历、任职年限条件,但成绩明显、贡献突出、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声誉、具有真才实学且符合其它评审条件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破格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其中不具备规定任职年限的人员,提前申报最多不超过2年。申请破格评审人员须填写《破格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登记表》(请从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tongchuanhrss。gov。cn下载中心“专业技术常用表格”中下载)。


附件2

报送材料有关事项说明

一、报送材料内容
1、各区县职改办需出具委托评审函。函中要说明被推荐人的姓名、参加评审的系列、专业(按系统归类)、级别、推荐理由及公开监督情况等。
2、《陕西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岗位设置统计表》、《陕西省 副高(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申报简表》(见附件3、4)一式三份,根据《<申报简表>填表说明》(见附件5),按中医、西医分副高级、中级级别分别填写,并加盖区(县)职改办、卫生局印章。
申报单位在报送《申报简表》的同时,还须报送电子版,文件格式按《申报简表》的内容和格式,在Windows下用Excel编写。填写的内容务必准确,由区县卫生局审核后,加盖印章,凡填写不准确或未按要求填写的后果自负。
3、《陕西省卫生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见附件8)一式三份,表中基层单位和呈报单位意见栏内应写明“同意推荐×××同志晋升×××专业×××任职资格”;此外还应注明单位推荐形式、结果和公示情况。
4、任期内年度考核表原件;《陕西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量化考核表》、《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各一份(见附件9、12)。
5、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书、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有效学历证书;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
6、论文著作、专题报告经所在单位核实后加盖印章。
7、任职以来能代表本人业务水平的病历材料提供要求见附件6。
二、报送材料的要求
1、报送的材料须是任现职期间的材料;材料可打印或用钢笔书写,字迹工整,易于辩认。
2、申报临床医学、预防医学专业参评人员,还需提供执业医师证书及注册证书。
3、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书、科研成果获奖证书、身份证、学历证、执业医师证及注册证等材料报原件及复印件。
4、报送材料要一人一袋,袋面粘贴《评审材料目录》(见附件7),填清材料的内容及数量。材料袋必须结实耐用,确因材料较多须一人多袋的要进行捆扎,并在每份袋面注明姓名和单位。
5、单位对报送的各项材料,须严格按《陕西省卫生、中医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公开监督实施办法》审核,并在背面粘贴《陕西省县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公开监督卡》,且如实填写监督内容,并将公示及监督情况填入个人评审表单位意见栏内。
三、报送材料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3:

铜川市乡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岗位设置统计表

单位:(盖章)主管部门:(盖章)人事部门:(盖章)

填表人:
总计
副高
中级
初级
设岗总数
卫生专业技术岗位总数
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已聘数
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空缺数
取得卫生职称未聘人员数
当年符合申报条件人员数
当年退休卫生专技人员数
当年可参评人数
当年退休卫生专技人员名单
(可另附页)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注:本表必须如实填写,填表人对本表的真实性负责。

附件5:

《申报简表》填表说明

   为进一步规范《申报简表》填写格式,确保参加评审参评人员的信息准确无误,现将填写具体要求说明如下:
   一、《申报简表》按照县区分中(西)医,副高(中)级按专业填写;
   二、单位一栏填写必须以单位公章为准。
   三、姓名、身份证号码必须与本人身份证一致,填写身份证号码必须使用文本格式;
   四、出生年月、毕业时间、参加工作时间、批准时间填写时必须使用文本格式,填写为:2000.01。
   五、学历一栏填写申报时使用的最高学历,须在本科、大专、中专中任选一项,学制为X年,培养方式须在统招、自考、函授、业余、网络教育中任选一项。毕业学校及专业填写须与毕业证书内容相符。
   六、现专业技术职务(现有资格名称、批准单位、批准时间)均以申报使用的任职资格证书的内容为准。
   七、从事现专业时间以年为单位填写,格式为:X年;
   八、申报专业请根据本人现从事专业选择相应或相近专业选择填写(在以下11项中选择:1.全科医学类,2.内科系统,3.外科系统,4.妇产科,5.儿科,6.中医,7.预防医学,8.妇幼保健,9.药学,10.护理,11.卫生技术类)。申报资格须在:副主任(主治)医师、副主任(主管)技师、副主任(主管)药师、副主任(主管)护师中选一项。
   九、电子版必须在Windows环境下,用Excel编写,字体为仿宋,字号为三号,申报简表必须使用A3纸打印。
   十、其他特殊原因在备注栏进行说明。


附件6:

 陕西省乡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病历材料提供要求

   根据《陕西省卫生、中医专业技术资格量化推荐(评审)实施办法》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卫生、中医专业技术资格的量化评定工作,指导专业技术人员提供规范、翔实的反映其学术水平的材料,使评审结果更具有客观性、科学性、可信性,特提出以下要求。对于不设病床的乡镇卫生院,只要求提供门诊病历。
一、临床医学专业:
   提供病历或手术记录三份。
1、所提供病历应遵循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卫医发[2002]190号)要求,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疑难(死亡)病案讨论、会诊、抢救记录原件等。
2、所提供病历要具有代表性,能够反映出其任现职期间,诊治疑难病症、解决疑难问题和从事本专业日常工作的能力水平。尤其要反映其作为上级医师查房时,对患者病情、诊断、鉴别诊断、当前治疗措施疗效的分析及下一步诊疗意见。
3、所提拱病历要有真实性,必须是从医院借出的病历原件。对原病历不得修改,不得重新撰写。严禁杜撰、编造病历。
二、全科医学专业:
   提供业务工作报告三份。
三、预防医学专业:
   参加本专业某一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监测、调查、干预工作的专项工作报告三份。
四、药学专业:
   提供代表本人业务水平的临床合理用药或药物不良反应等工作的监测、调查、分析的业务工作报告三份。
五、护理专业:
   提供业务工作报告三份。
六、技术专业:
   提供代表本人业务水平的本专业某一技术、方法等的调查、分析专项报告三份。
 

 附件7:

评审材料目录


 

区(县)卫生局(盖章): 单位(盖章):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现专业
申报专业
现专业
技术职务
申报资格
项 目
内 容
份数
学 历 证 件
任职资格证书
聘  书
申   报   表
考   核   表
获 奖 证 书
病 历
专 题 报 告
备注
注:请将此表贴于材料袋封面。
 

附件下载:up_files/2013080809310073499.xls 、up_files/2013080809321773499.doc 、 up_files/2013080809334573499.doc 、 up_files/2013080809340373499.doc 、 up_files/2013080809342873499.doc 、 up_files/2013080809344773499.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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