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卫生局,厅直属各有关单位:
2010年中秋、国庆两节将至,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卫生应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做好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准备工作
要充分认识做好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卫生应急工作的重要性,积极谋划、及早准备,进一步完善节日期间的突发事件卫生应急预案,加强对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的管理,积极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评估,建立完善卫生应急工作的部门间沟通协调机制,认真做好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医疗卫生救援的人员队伍、物资装备、储备调用等准备工作,确保卫生应急工作在需要时能够有序、有力、有效开展。
二、加强节日期间卫生应急值守工作
要高度重视和加强中秋、国庆节期间值班工作,各地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坚持带班、值班制度。各级医疗卫生服务单位要充实一线力量,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所有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做好值班和交接班记录,确保卫生应急信息运行通畅。遇有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灾害事故以及其他紧急、重要事项时,要立即按程序请示报告,并及时妥善处置。
三、做好节日期间卫生应急信息报送工作
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预案规范的规定,明确职责,规范开展节日期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和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信息的报送工作。重大突发事件信息,初步核实后要在第一时间上报,并按照边报告、边调查、边处置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报送事件发展和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严禁瞒报、漏报、误报现象发生。
请各盟市卫生局、厅直属各单位于9月21日中午12时前,将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值班表通过卫生厅OA系统的“便签”报卫生厅应急办。
联 系 人:孟 蕾
联系电话:0471—6944685(传真)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