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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08年卫生应急工作总结等有关事宜的通知
来源:内蒙古卫生厅 更新:2013/8/9 字体:

各盟市卫生局,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自治区地方病防治研究中心、自治区卫生厅卫生监督所:

为全面掌握2008年全区卫生应急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汇总2008年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和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情况,整理分析全年各类突发事件发生特点、规律,以及防控、处置工作的经验体会,逐步提升全区卫生应急工作处置能力。现将报送有关材料的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1.2008年各地、各单位卫生应急工作总结。

2.2008年各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案例分析报告。请按照分级(一般事件和较大事件)进行汇总,并将每一起事件按照事件经过、采取措施、经验、教训进行总结,每起事件字数不少于5000字。

3.2008年各地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案例分析报告。请将每一起事件按照事件经过、采取措施、经验、教训进行总结。(包括自然灾害的救灾防病工作、事故灾难的医疗救援工作以及参与环境污染等具有社会影响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每起事件字数不少于5000字。

4.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自治区地方病防治研究中心、自治区卫生厅卫生监督所参与指导盟市开展防控工作情况。请将每一起事件按照概况、采取措施、经验、教训进行总结,每起事件字数不少于5000字。

5.请各地、各单位将本地、本单位卫生应急预案制定情况,以及卫生应急专业队伍建设情况进行认真填报(附表1、2)。

二、报送要求

1.请各地各单位认真进行工作总结,不得瞒报、误报、漏报,特别是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直报网上报告的事件要详细分析总结,材料撰写格式可参照《2007年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案例分析》中的“相关案例链接”。

2.总结材料附每起事件的现场和处置工作照片

3.总结材料请于2009年元月3日前报卫生厅应急办。

联 系 人:孟  蕾

联系电话:0471—6944685

传真电话:0471—6911012

E—mail : nmgwstyj@163。com

附件:1.卫生应急预案制定情况

   2.卫生应急专业队伍建设情况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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