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卫生局:
为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嘎查村卫生室管理办法》,加强和规范嘎查村卫生室管理,加快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建设,提高农牧区卫生服务水平,卫生厅决定对全区嘎查村卫生室进行清理整顿,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清理整顿的任务
1.明确政府举办的嘎查村卫生室数量。依据《2004年内蒙古自自治区行政区划》,通过清理整顿,确定每个行政嘎查村政府支持举办的一所卫生室名单,使全区嘎查村卫生室不超过12228个。
2.实现政府举办的嘎查村卫生室统一命名,统一标识,实行一体化管理。为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奠定基础。
二、清理整顿的重点
1.严格嘎查村卫生室准入,规范嘎查村卫生室设置。严格执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审批嘎查村卫生室,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清理关闭违法的、不符合条件的卫生室,明确卫生室法人,杜绝多个卫生室使用一个《执业许可证》的行为。按照整合资源,便民利民的原则,合理布局嘎查村卫生室,严格执行“城区内和苏木乡镇卫生院所在地不设嘎查村卫生室,一个行政嘎查村政府支持举办一所卫生室,其他可转为诊所,不享受政府对嘎查村卫生室的补助政策”。
2.编制嘎查村卫生室建设规划。摸底调查嘎查村卫生室现状,将业务用房低于60平方米、诊察室、治疗室、药房达不到标准的政府支持办卫生室进行规划建设。
3.规范嘎查村卫生室人员配备,严格核查人员资质。清退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的人员。
4.规范嘎查村卫生室业务管理。突出开展对嘎查村卫生室使用假冒伪劣药品、过期药品、消毒灭菌、室内外卫生的大检查,加大处罚力度。
5.落实卫生室的基本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和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的补助标准。政府支持举办的嘎查村卫生室是非营利的公益性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基本医疗服务,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爱国卫生等公共卫生职能。要按基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确定的补助标准足额发放乡村医生补助。
6.全面落实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制度。对政府支持举办的嘎查村卫生室,全部实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现苏木乡镇卫生院对嘎查村卫生室的行政、人员、业务、财务、药品的“五统一”管理。
三、几点要求
1.要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清理整顿工作不走形式、不走过场,取得实效。各地要把此项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制订工作计划,进行全面部署,组织专业人员积极开展工作。
2.清理整顿工作要正确掌握政策界限,严格依照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对于清理整顿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要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规定及时加以解决,及时化解矛盾,防止酿成事端。
3.要按期完成工作任务。请各盟市于2011年5月30日前完成清理整顿工作。将清理结果(包括《内蒙古自治区嘎查村卫生室登记表》),以正式文件形式(含电子版)一并报自治区卫生厅农卫处备案。
联 系 人:王 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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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一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