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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石景山区卫生系列局有关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的紧急公告
来源:石景山卫生信息网 更新:2014/4/1 字体:
北京市石景山区卫生局文件
石卫保发〔2013〕11号
北京市石景山区卫生局关于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辖区二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
2013年11月19日朝阳区小武基陈家村临38号院发生火灾,过火面积500平方米,火灾事故造成12人死亡,4人受伤,造成重大损失。20日上午,北京市政府召开全市公共安全紧急视频会议,通报“11.19”火灾事故,部署近期安全大检查工作。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坚决杜绝重特大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区医疗卫生系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现将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检查目的
在前一阶段安全生产大检查基础上,深刻吸取火灾教训,举一反三,找准影响安全的突出问题,认真排查整改安全隐患,进一步落实单位安全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火灾和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本单位无火情、无火灾、无事故。
二、   时间安排
2013年11月21日至30日,为期10天。
三、   检查重点
(一)门急诊、住院部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是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锁闭;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卫生资格考试网好;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有效。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清晰。
(二)施工现场。是否与施工方签定《安全施工责任书》,用火用电管理、动火审批制度是否严格,日常巡查是否落实到位,可燃物是否及时清理;是否配备足量、有效的消防设备。
(三)消防设施设备。消防器材、安全疏散设施是否完好,自动报警、自动灭火装置是否灵敏可靠,消火栓及水带是否齐全有效;消防通道、防火间距、应急照明、防火防烟分区是否符合规定。
(四)临时建筑、出租房屋。临时建筑是否经过审批,是否有违法违章建筑,有无不符合防火要求的彩钢板建筑,防火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对违规出租房屋行为,是否进行了检查清理。
(五)地下空间、有限空间。通道应急灯、安全出口标识、上下楼梯的标识、疏散指示标识是否规范、完善;燃气管道、压力管道、热力管道、自行启动的电器等设备是否定期检查。
(六)库房。药房(库)、各类仓库和存放易燃易爆、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品及毒麻、生物菌种存贮场所的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消防器材是否按规定配置。
四、   检查形式
检查形式分自查、督查和抽查。各医疗卫生机构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进行全方位、全覆盖、无死角的大检查;区卫生局组织对二级及以下医院进行安全督查;区卫生局社区管理中心组织对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督查(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市卫生局对区卫生局、三级医院、二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安全抽查。
五、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从讲政治和维护首都稳定的高度,切实从事故中吸取教训,时刻保持警钟长鸣,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以强烈的责医学三基任感、使命感、紧迫感扎实抓好各项安全工作,切实承担起维护首都安全稳定第一责任。各单位要把此次安全大检查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火灾隐患攻坚整治“铁拳”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分析本单位安全形势,有针对性地制定检查方案,广泛动员,精心安排,确保安全大检查取得实效。
(二)落实安全责任。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层层分解、细化工作任务,逐级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把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基层单位、每个岗位、每个环节、每个人,党政“一把手”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务必在落实上下狠劲、出实招、求实效。
(三)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加强消防、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要以普及日常火灾防范、逃生自救知识为重点,结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突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切实提高职工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级火灾能力、组织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能力。
(四)强化应急演练。各单位要不断健全完善各类安全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实战演练或桌面推演,提高单位应急处置和职工自防互救的能力,特别是要加强一线科室、班组的应急演练,确保突发事件发生后,能有效组织、快速反应、高效运转,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危害。
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收集汇总相关工作信息,并于11月30日前将此次检查工作小结报送区卫生局(电子版发至 sjsyzgzl@sina。com)。 联系人:郭振玲,联系电话:88605130。
北京市石景山区卫生局
2013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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