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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有关印发《2013年度宝鸡市卫生系列事业发展统计公报》的公告
来源:宝鸡卫生信息网 更新:2014/4/29 字体:

n各县区卫生局、高新区卫生计生局,市直市管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2013年宝鸡市卫生事业发展统计公报》予以印发,望各县区、各单位结合实际,在工作中综合利用。

 

 

宝鸡市卫生局

2014年3月31日

 

2013年宝鸡市卫生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2013年,全市卫生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在市委市政府与省卫计委的正确领导下,以深化医改为统领,以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为导向,积极探索、开拓进取,努力改善医疗卫生服务、加强重大疾病防控、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扎实做好各项卫生工作,为保障人民健康做出更大贡献。

一、卫生资源

(一)医疗卫生机构总量保持稳定。2013年底,全市医疗卫生机构达2799个,其中:医院81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663个(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7个、社区卫生服务站59个、乡镇卫生院168个、门诊部30个、诊所/卫生所/医务室543个、村卫生室1846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41个(内: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3个、卫生监督所/中心14个、妇幼保健院/所/站13个、采供血机构1个)、其他卫生机构14个。与上年比较,医疗卫生机构减少了17个,主要是门诊部、诊所与卫生所减少所致。

(二)卫生人力总量增加,构成合理。2013年底,全市卫生人员总数达27901人,比上年增加1255人,增长4.71%。其中:卫生技术人员20828人,比上年增加1245人,增长6.36%;执业(助理)医师7122人,比上年增加211人,增长3.05%;注册护士7611人,比上年增加815人,增长11.99%;药剂、检验与见习等其他卫生技术人员6095人,比上年增加219人;管理人员2043人, 比上年增加78人; 其他技术人员228人,比上年减少65人;工勤技能人员1517人,比上年增加94人;村卫生室乡医3827人(含在村卫生室执业的医师542人),2013年补充乡医325人。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由2012年1.85人增加到2013年的1.90人,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由1.82人增加到2.03人。

从人员构成看,卫生技术人员占总人数的74.65%,比上年增加1.16个百分点;管理人员占7.32%,比上年减少0.05个百分点;其他技术人员占0.82%,比上年减少0.29个百分点;工勤技能人员占5.44%,比上年增加0.1个百分点;村卫生室人员占11.77%,比上年增加0.23个百分点。

全市卫生人力数据库显示,2013年卫生技术人员学历层次:本科及以上占19.38%,大专占42.22%,中专及中技占34.35%,高中及以下占4.05%;技术职务(聘)构成:高级占5.9%、中级占18.52%、初级占66.46%、待聘占9.12%;年龄结构:35岁以下占41.61%,35-54岁占48.65%,55及以上占9.74%。 

(三)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持续增加。2013年底,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19731张,比上年增加12高级职称考试网33张,增长6.67%,其中:医院13590张,比上年增加1219张,增长9.85%;妇幼保健机构床位1308 张,比上年增加17张;卫生院床位3612张, 比上年增加129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床位989张、疗养院床位180张、门诊部床位52,与上年基本持平。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由2012年的4.95张提高到2013年的5.27张。

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18151张,比上年增加1171张,增长6.82%,其中:公立医院12306张,比上年增加1049张,增长9.32%;卫生院床位3612张, 比上年增加129张,增长3.7%; 其他公立医疗机构床位2233张,与上年基本持平。每千常住人口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由2012年的4.59张提高到2013年的4.85张。

二、医疗服务

 2013年医疗服务年报数据显示:医疗服务量持续增加,医疗服务效率进一步提高,病人医疗费用涨幅趋缓,群众看病就医难问题得到一定缓解。

(一)医疗服务量持续增长。全市总诊疗量为2012万人次,比上年增加122万人次,增长6.46%。出院人数59.16万人次,比上年增加2.13万人次,增长3.74%。

医院(市级各医院及县医院、县中医院,下同)总诊疗量达585万人次,比上年增加9万人次,增长1.56%;出院人数达44.34万人,比上年增加5.1万人,增长12.99%。

2013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街道卫生院、村卫生室、门诊部、诊所/医务室)总诊疗量为 1328 万人次,比上年增加101万人次,增长8.2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量占总诊疗量比重由2012年的64.91%上升到2013年的66.03 %,增长1.12个百分点。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卫生院总诊疗量达449万人次,较上年增加19万人次,增长4.42%,占基层总诊疗量的33.87%,所占比例与上年基本持平;村卫生室总诊疗量达648万人次,较上年增加90万人次,增长16.13%,占基层总诊疗量的48.78%,所占比例较上年增加3.04个百分点。

农村医疗服务总量有所增加。2013年,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量达1362万人次,比上年增长9.22%(其中:县级医院273万人次,增长0.9%,乡镇卫生院336万人次,增长2.75%,村卫生室648万人次,增长16.11%,妇保机构36万人次,增长16.13%。诊所、卫生所、医务室等69万人次);出院总量达33.01万人(县级医院22.57万人,乡镇卫生院8.48万人,妇保机构1.96万人),比上年增长2.13%(县级医院增长2.21%,妇保机构增长3.16%,乡镇卫生院下降0.82%)。

(二)医院医疗服务效率提高。2013年底,医院病床使用率达96.26%,比上年下降6.72个百分点.乡镇卫生院病床使用率为55.33%,与去年比较下降0.68个百分点;医院平均住院日10.1日,比上年缩短0.4日。

医师工作负荷增加。2013年,医院医师日均担负诊疗6.2人次、担负住院3.3床日,与上年比较,日均诊疗下降0.1人次,住院下降0.1床日;乡镇卫生院医师日均担负诊疗13人次、担负住院1.9床日。与上年比较,日均诊疗增加0.1人次,住院下降0.1床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医师日均担负诊疗10.4人次,比上年增加1.1人次。

(三)医疗机构医药费用上涨趋缓(未扣除物价上涨因素)。根据医疗服务年报,医疗机构门诊病人次均医药费用平均为83.5元,较上年增加6.8元,上涨8.87%;住院病人次均医药费用平均为3786元,较上年增加210元,上涨5.87%,增长率低于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及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涨幅(涨幅分别为10.6%、13.6%)。

医院次均门诊费用136.7元,与2012年比较,增加12.4元,上涨9.98%;医院人均住院费用4479元, 与2012年比较,增加172元,上涨3.99%。 

与2012年比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次均门诊费用44.8元,增加7.2元,上涨19.15 %,人均住院费用1846元,增加230元,上涨16.25%。乡镇卫生院次均门诊费用43.6元,增加0.3元,上涨0.69%,人均住院费用1072元,增加98.2元,上涨10.1%。

三、医疗保障

全市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农业人口270.73万人,平均参合率99.71%,人均筹资365元,筹资总额9.92亿元。全年基金总支出8.82亿元,基金使用率89.27%。新农合基金补助450.88万人次,其中:住院补助40.65万人次,补助总额7.65亿元,人均补助1883元,实际补偿比例47.2%,县域内报销比例达到78.5%。住院患者补助人次:乡镇级补助10.68万人次, 较上年增长5.64%,县级补助19.58万人次, 较上年增长3.34%,市级补助8.06万人次, 较上年增长10.57%,本市以外住院补助2.33万人次, 较上年增长23.72%;住院补助金额:乡镇级补助1.02亿元,县级补助3.32亿元,市级补助2.33亿元,本市以外住院补助0.98亿元。享受门诊统筹补助408.52万人次,补助总额0.97亿元,人均补助23.65元;门诊慢性病补助1.71万人次,补助总额0.2亿元,人均补助1185元。

在总结2011年5月以来我市开展大病医疗救助的基础上,于今年6月1日出台《宝鸡市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大病救助农合基金补助4790人次,补助5418.2万元。新农合资金上解大病基金5628.7万元。

四、卫生应急、疾病预防与公共卫生

2013年,继续加强重点疾病防治,传染病疫情形势总体平稳,积极实施国家规划免疫。

(一)卫生应急能力不断提高。为提高我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完善卫生应急指挥平台体系建设,整合市级卫生应急指挥中心和市级医疗急救项目资金341.5万元,依托宝鸡市急救应急综合楼建设,启动了宝鸡市卫生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和120急救系统升级换代。加强基层应急能力建设,开展各类卫生应急处置培训和演练,组建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的信息研判、咨询、专业救援、事件评估等方面的作用。卫生应急管理联动机制初步形成,最大限度减轻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持续推进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建设,在2012年眉县获国家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基础上,我市千阳、岐山、太白、凤县今年成功创建省级卫生应急示范县。 

(二)加强重大疾病防治工作。一是全面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积极实施中央转移支付与全球基金艾滋病防治项目和健康素养促进艾滋病健康教育项目,认真开展艾滋病主动监测和被动检测监测,完成艾滋病6类人群2400人的哨点监测和高危人群规模估计,加强网络专报系统管理,2013年,全市报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114例,艾滋病病人死亡8例。二是切实加强综合防治慢性病。2013年全市累计规范管理高血压患者274957人,规范管理率达到全部患者的88.6%;累计规范管理Ⅱ型糖尿病患者50796人,规范管理率达到全部患者的88.6%。实施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加强肺结核患者发现,规范患者管理。全市共发现肺结核病人2093例,涂阳病471例,涂阳患者的治愈率为96%。继续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继眉县、千阳县成功创建为2012年度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县后,陇县、麟游、太白、岐山4个县通过了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县评审,陇县、麟游县被省卫计委推荐参加国家级示范县评审。三是全面推进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大力开展《精神卫生法》的宣传与培训,加强重性精神病人的管理。2013年,全市累计筛查登记重性精神疾病疑似患者14379人,确诊基础建档、录入《国家重性精神疾病基本数据收集分析系统》10428人,其中当年新增确诊患者1111人,新增患者管理率99.9%。

(三)全市免疫规划维持较高水平,传染病疫情形势总体平稳。2013年,全市1岁儿童卡介苗、脊灰、百白破、麻风乙肝疫苗报告接种率分别为99.96%、99.74%、99.74%、 99.73%、99.75%。

全市甲类传染病无发病,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6612例,发病率176.97/10万;报告死亡17例,死亡率0.46/10万。报告发病数居前5位的病种分别是肝炎、肺结核、痢疾梅毒、出血热,占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总数的93.51%。报告死亡数居前二位的是艾滋病(8例)、狂犬病(6例),占死亡病例的82.35%。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8610例,发病率230.45/10万;报告死亡1例。报告发病数居前3位的病种依次为其他感染性腹泻、手足口病和流行性腮腺炎,占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总数的97.04%。

2013年我市报告两例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综合征病例,为全省首次报告该病例。按照《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综合征防治指南》开展防控工作。配合省疾控中心在陇县、千阳县4个乡镇26个行政村开展了监测调查,摸清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综合征在我市的流行范围、危险因素、宿主动物和媒介生物带毒情况,为该病及其它自然疫源性疾病的防控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

五、妇幼卫生 

2013年,全市农免补助27576人,补助率99.4%,累计补助2297.1万元,人均补助833元;新增叶酸服用人数36172人,服用率为94.6%;完成农村妇女乳腺癌检查4000人、宫颈癌检查6万人,确诊上皮内瘤变11例、宫颈癌6例;对45848名孕产妇进行了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咨询,咨询检测率119.3%,对阳性患者均进行孕期保健指导和规范干预。2013年度,为33159名孕产妇提供产前检查服务,产前健康管理率96.3%,产后访视率95.5%;对31867名新生儿进行家庭访视,访视率96.2%,儿童健康检查164350人,健康管理率95.8%。

2013年度,新生儿疾病筛查采集血片37522人,筛查率 97.4%。确诊阳性患儿35例,均给予救助;开展新生儿听力筛查33619名,筛查率为87.2%,初筛阳性患儿238人,无确诊病例。

2013年,全市孕产妇死亡率8.72/10万、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7.11‰,分别比上年下降47.8%、19.02%。

六、卫生监督

2013年,继续强化卫生监督执法,加大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力度,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得到有力保障。

(一)加强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监管。对我市取得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8家职业病健康检查(诊断)机构进行监督检查提出具体的监督指导意见。举办117人参加的职业病防治能力建设人员培训班;对111家医疗机构的放射卫生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覆盖率100%。 

(二)加大公共场所和学校卫生监督力度。依法对241家市管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进行卫生监督,卫生监督覆盖率达到100%;量化公共场所单位117家(其中A级67家、B级46家、C级4家);对辖区7所市管学校进行了卫生监督综合检查。结合今年春季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形势,指导学校制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三)加大生活饮用水监督力度。对市政供水两个水厂水源水和出厂水按季度进行4次监督监测,水质监测合格率100 %;采集二次供水单位水样25份,监测合格率100 %;采集自建设施集中式供水单位水样20份,监测合格率80 %,主要不合格指标为总大肠菌群,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均下达了整改意见。每季度对市管的15个监测点位开展一次监督检查,对水质消毒剂余量、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等6项指标进行现场快速检测,并将监督监测结果及时进行上报和网报。2013年,全市参加农村饮水监测的6个县区共设安全工程集中式供水监测点100个,监测点覆盖人口301560人。共采集监测水样400份,合格281份,合格率70.25%;主要为总大肠菌群指标超标。

(四)医疗卫生监管力度不断加大。组成联合检查组,打击非法行医行为,共检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2618户次,行政处罚医疗机构269户,查处非法医学美容和医疗器械体验店15户,移送司法机关12起。对33家涉嫌发布违规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进行了集中整治。

七、基层基本药物制度实施

基层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医疗机构、村卫生室)基本药物使用率达到100%,配送率稳定在95%以上。2013年,全市基层医疗机构从中标的配送企业药品采购共计25余万个品规(不剔除重复),累计金额16779.15万元,www.med126.com/wsj/所采购药品全部实行零差率销售,让利群众2516.87万元。

全市所有县级公立医院全部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县级医院基本药物占总药品比例达50%以上。2013年,全市县级公立医院从中标的配送企业累计采购药品共计81105 个品规(不剔除重复),累计金额37877.36万元,所采购药品全部实行零差率销售,让利群众5681.6万元。

八、无偿献血

2013年,共采集全血38826人次,采血量1330万毫升,其中,农村(县区网点)居民献血量占总献血量的52.4%,400毫升献血量占总献血量的82.4%,自愿无偿献血占临床用血的100%,临床成分血使用率达99.6%。采集机采血小板984人次,1449个治疗量,采集供应稀有血型288个单位。血液全项检验合格率、血型复查准确率、无菌技术操作合格率100%,未发生血液质量安全事件。

九、中医中药

2013年,以推进中医药基层能力提升工程为抓手,着力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全力抓好二级中医医院等级评审工作,加快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

及时启动我市二级中医医院等级复审工作,成立了评审专家组,对各县区中医院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初评工作。陈仓区、凤翔县、岐山县、眉县、陇县、千阳县、麟游县、凤县8家二级中医医院已全部接受省中医药管理局复审,并全部确认为二级甲等中医医院。

申报省级重点中医专科建设单位2个,省级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单位1个,省级农村中医特色专科建设单位3个,省级中医“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试点单位3个,省级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单位5个,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能力项目乡镇卫生院24个,村卫生室580个,指导市中医医院开展了中医药预防保健及康复服务能力建设项目。 

全辖19家二级以上综合医院、13家妇幼保健机构、17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3家中心卫生院均设置中医科室,开展中医药服务工作;全市中医医院13所,床位3066张,人员3781人(卫生技术人员3147人)。2013年,13家中医医院诊疗143万人次,占医院总诊疗量的24.44%,出院9.96万人次,占医院总出院人数的22.46%;县级中医医院平均门诊费用117元,住院费用2696元,分别低于县级综合医院8元、434元。年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中医治未病服务128807人次。

组织开展宝鸡市第二届名老中医、名中医、中青年名中医评选活动。评选出宝鸡市名老中医10名、名中医31名,中青年名中医13名,市政府授予了名中医称号并表彰通报。在各县区中医医院遴选25人参加全省中医临床骨干培训,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遴选20人参加基层中医全科医师转岗培训。

十、爱国卫生

巩固爱国卫生成果、城乡卫生面貌得到较大改善。2013年度,推荐省级卫生镇9个、卫生村24个、卫生先进单位17个,省爱卫会已全部予以命名。提请市政府命名2013年度卫生镇4个、卫生村42个、卫生先进单位37个、无烟卫生单位37个,市爱卫会全委会已通过。

组织全市各县区、镇(街)、村(社区)开展集中义务劳动4次,全市累计参加20万人次;2013年建成沼气式农村户厕5500户、双瓮式4000户,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提高1.3个百分点。在6个县区设置100个监测点,开展农村饮用水卫生监测,促进改水质量提高。在3个县选取15个镇、60个村、300户家庭为样本,监测人口环境、垃圾、污水、厕所与粪便、病媒生物、土壤等指标,为改善农村环境、减少健康危害提供技术支撑。

全国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现场会在我市召开,来自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40多个城市,以及国家有关部委、国家卫计委有关司局的180多名代表参加会议,我市承担办会工作。各区和各爱卫会委员部门协同努力,全力做好考察现场、后勤保障、综合协调等工作,使现场会取得圆满成功,我市工作受到与会代表一致好评。

全国爱卫办组织对眉县暗访检查,反馈信息显示,眉县创卫工作高线达标,命名眉县县城为国家卫生县城。至此,我市国家卫生县城全覆盖的目标实现,成为继江苏省苏州市之后,全国第二个达到此目标的城市。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被全国爱卫办确定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4个典型之一。 

十一、健康教育

“健康宝鸡”全民健康教育行动及基本公共卫生健康教育服务项目进展顺利。

(一)持续推进“健康宝鸡”全民健康教育行动。每周安排一天进行健康教育“进社区、进广场”活动,市区共出动卫生专业人员932人次、卫生专用车辆201台次,发放健康教育资料10万余份,提供健康咨询1.8万人次、义诊服务5100人次。

(二)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项目实施。2013年,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健康教育累计发放资料148万余份、播放影像4万多小时、更换宣传栏 7082期、咨询讲座9500场次,受众69万人次。

(三)规范开展各项常规健康教育工作。积极开展服务对象和社会群众的健康知识宣教,组织开展了2013年全市城乡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调查,经统计,全市城乡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79.6 %,健康行为形成率72.8%。

(四)全力巩固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创建成果。组织开展第26个世界无烟日活动及相关控烟履约活动,举办烟草危害健康警示图片巡展8场次,开展“无烟单位”创建活动,50家各级各类单位申报创建并经过验收。在280多家医疗卫生单位及部分机关、学校和事业单位开展拒绝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承诺活动,进一步巩固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创建成果,引导广大市民拒绝烟草。

2013年,我市被确定为全国卫生城市创建典型城市;承担了全科医生执业方式和服务模式改革、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大病医疗保险等国家和省上多项试点工作任务;再次蝉联全省深化医改工作先进市,被省卫计委评为2013年度卫生工作优秀等次单位,并被国内32家新闻媒体评选为“2013年中国最具创新力医改示范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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