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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卫生系列厅有关做好2013年度度全省基层医疗卫生系列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的公告
来源:贵州卫生信息网 更新:2014/4/29 字体:

各市、自治州卫生局,仁怀市、威宁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相关医疗机构,各相关医学院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等六部委制定的《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规划》、原卫生部《关于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及贵州省发改委等六个部门下发的《贵州省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卫生队伍建设规划》,进一步加强我省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做好我省2013年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任务

2013年,国家卫计委给我省下达了575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任务,结合我省培养全科医生的规划目标以及各地上报的培养需求,现将575人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任务分配至各市(州)及仁怀市、威宁县(见附件1)。

二、培训方式及时间

各地从乡镇卫生院、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选拔在岗临床执业(助理)医生(执业范围非全科医学),在省卫生厅认定的培训基地,采取集中与分段、必修与选修、远程与面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培训方式,按照卫生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大纲》、《贵州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实践技能考核方案》所规定的内容,进行12个月的培训。其中:临床培训10个月,基层实践培训1个月,理论培训160学时。

三、培训基地

(一)理论培训基地:贵阳医学院遵义医学院、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二)临床培训基地:由贵州省全科医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所依托医院承担临床培训任务,共计20家医疗机构,2013年各临床培训基地名单及任务分配详见附件2。

(三)基层培训基地:由培训学员所在单位担任。www.med126.com/wsj/

四、培训对象及遴选程序

各地要按照“到2015年,全省城市每万名居民有1-2名全科医生,农村每个乡镇卫生院有1名全科医生”的目标,根据省卫生厅确定的培训任务数,按以下要求严格选拔想学、能学的培训对象。

(一)培训对象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

2.热爱基层医疗卫生工作,具有良好的医德,年度工作考核优良;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正规医学中专及以上学历,连续三年以上临床工作经历,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有一定的临床医疗与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二)培训对象遴选程序

1.个人填写《贵州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申报表》(见附件3);

2.培训人员所在单位签署意见,报县(市、区、特区)卫生局;

3.县(市、区、特区)卫生局根据市(州)卫生局分配的培训名额将遴选出的培训人员名单报市(州)卫生局。县(市、区、特区)卫生局遴选参加今年全科医生转岗培训人员,要坚持覆盖到每个乡镇卫生院的原则。

4.各市(州)、仁怀市与威宁县卫生局,将本辖区参加转岗培训人员对照《2013年贵州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任务临床培训基地分配表》(附件2),将培训对象分配到相应的临床培训基地。并按《2013年贵州省基层医疗卫生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参培人员名单汇总表》(附件4)汇总。

五、师资遴选

各临床培训基地按照每2名学生指定1名指导老师的要求,遵循以下条件遴选指导老师。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

2.医德高尚,具有较强的职业责任感,热爱医疗卫生工作;

3.工作6年以上,具有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技术职称,有较丰富的临床实践经验和教学经验;

4.热心全科医学教育,能全心全意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服务;

5.参加贵州省全科医学培训中心举办的师资培训,且考试合格,并具有《贵州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师资资格证书》。

六、经费保障

中央财政按10000元/人的标准安排专项经费,主要用于临床培训费(包括:师资带教补贴、培训对象住宿补贴、学员生活补贴,集中授课费用等)、教材与远程授课、统一考试考核等。临床培训费由各地卫生局视培训情况拨付各临床培训基地。

参加培训人员生活补助由临床培训基地按300元/人/月的标准统一安排。临床基地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学员其它费用。参训人员培训期间在原单位各种待遇不受影响。

七、培训考核

1.临床培训基地负责组织培训对象的进出科考试。

2.省卫生厅、省全科医学中心统一组织学员的结业实践技能考核、结业理论考试,考核合格者发给贵州省卫生厅印发的《贵州省基层医疗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合格证书》,可申请注册为全科医生,并可获得省级继续医学教育Ⅰ类学分25分。

八、工作保障

(一)建立卫生行政部门绩效考核制度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省卫生厅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列入对市(州)及直管县(市)卫生局年度医改的目标考核指标,重点考核培训计划完成率、参训到岗率、考试合格率。市(州)卫生局也要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作为对县(市、区、特区)卫生局的年度医改目标考核指标。

(二)建立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基地评价考核制度

省卫生厅将每年组织一次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基地的检查考评。重点评价培训基地的培训工作质量,对工作开展好、培训质量高的基地,将予以奖励。对连续两年考评不合格的基地将予以撤销。

(三)建立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基地指导与督导检查制度

为加强基地建设,督促基地保证质量完成培训计划,省卫生厅将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组织督导检查,各市、州卫生局、直管县卫生局也要加大督查力度,适时检查学员在位情况及临床基地培训情况。

(四)建立全科医生转岗培训通报制度

省卫生厅不定期以卫生教育信息的形式对各市(州)和培训基地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实施情况进行通报。

(五)建立全科医生培训基地责任落实制度

被确定为“贵州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转岗临床培训基地”的医院,要按照国家全科医生转岗培训的有关要求,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考核办法,从指导老师遴选、培训科目、培训时间、培训方式等方面制订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方案,并要建立相应的责任制,确保培训工作按要求、按步骤落到实处。

(六)建立培训基地指导老师业绩考评制度

省卫生厅每年组织一次对基地指导老师的综合考评。通过对培训人员的问卷调查、技能考核、理论考试等形式,综合测评指导老师的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质量,并按优秀、良好、基本称职、不称职等级评定,评定结果由基地记入个人档案,作为职称晋升和提拔的参考指标。

(七)建立培训对象考试考核评价制度

培训对象在培训基地的平时考核,由培训基地完成并记入学员培训手册。结业理论考试与技能考核由省卫生厅统一组织,考试合格的,颁发《贵州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合格证》,作为全科医生注册的依据。

各地各单位要按本通知要求,结合实际,抓紧做好2013年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报名工作及培训工作。于2014年3月开始启动2013年度培训任务,各市(州)卫生局、直管县(市)卫食药监局于2014年2月15日前将《2013年贵州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参培人员名单汇总表》(附件4,含电子版)盖章后报省卫生厅科教处。

联 系 人:李光毅 李怡佳

联系电话(传真):0851-6819421

电子邮箱:wstkjc1032@163。com

附件:1. 2013年度贵州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任务分解表

2. 2013年度贵州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临床培训基地任务分配表

3. 2013年度贵州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申请表

4. 2013年度贵州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参培医学全.在线人员名单汇总表

2013年12月16日

(信息公开方式:依申请公开)

附件下载:

附件1.doc

附件2.doc

附件3.doc

附件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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