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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举办“经济全球化与厦门产业链”公共科目继续教育的公告
来源:厦门卫生局 更新:2015/3/16 字体:
关于举办“经济全球化与厦门产业链”公共科目继续教育的通知
一、继续教育对象
全市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中所有专业技术人员;
驻厦省、部属单位中需要在厦门市申报、评聘和晋升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关于公共科目继续教育:
(一)根据《厦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有关规定,专业技术人员任期内必须按照规定参加省、市人事行政部门开设的公共科目继续教育。
(二)公共科目继续教育由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根据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实际以及现代科技知识发展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的需要,围绕各种新理论、新知识、新技能、新方法以及当地产业政策、经济结构调整等方面,确定公共科目内容并开展继续教育。
(三)通过继续教育验证是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聘和晋升职称的必备条件之一。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继续教育学时验证的,须参加公共科目继续教育。
三、继续教育形式:
脱产或业余学习,辅导、自学与考试相结合。安排夜间班班次。
四、课程安排:
课程日期:3月份(人满开班)
课程时间:18:30-21:00(参加学习并经考试合格的,由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按42学时登记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课程费用:180元/人(含培训费、教材费、考试费)
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周六上午9:30-12:00(节假日除外)
地点: 湖滨东路319号A座三楼市人才中心培训研修中心
TEL:  0592-5396600 5396655    
E-MAIL: 782547566@qq。com.
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
2015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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