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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卫生系列局 三明市财政局有关做好下阶段国家基本公共卫生系列服务项目工作的公告
来源:三明市卫生局 更新:2015/5/5 字体:

三明市卫生局 三明市财政局

关于做好下阶段国家基本公共卫生

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局、财政局:

2014年12月1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镇江市丹徒区世业镇卫生院时指出,要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围绕习总书记重要指示,结合省卫计委、财政厅联合印发的闽卫基层函〔2014〕518号和闽卫基层发明电〔2014〕311号文精神及我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着力通过加强项目宣传和培训,强化资金管理、完善服务模式和项目管理方式以及加强绩效考核等多种措施,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落到实处。现就做好下阶段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任务,确保项目全面实施

下阶段,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任务主要是11大类43小项,县级是项目组织实施和管理的主体,是各项任务能否很好落实的关键。文后所附以县(区、市)为单位的任务目标,是对各地的具体要求,将作为国家、省、市对各地开展项目考核时的依据和最低要求。

(一)提高居民健康档案使用率

任务要求:规范健康档案信息采集,每年及时更新档案信息,促进健康档案与基层医疗服务有效衔接,以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患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等特殊人群以及基层卫生机构就诊人群等为重点,提供健康管理服务,避免“为了建档而建档”;强化对已建档案的维护和更新,提高健康档案使用率。

需解决的普遍问题:档案信息缺漏项及错误项多、联系电话不真实,未按规范要求填写完整,更新不及时、合格率低、使用率低等。

(二)丰富健康教育内容和形式

任务要求:充实接受过规范化培训指导的健康教育工作人员,制定健康教育计划,开辟健康教育场地,提供充足的宣传资料;围绕群众需求和防病重点,将面向公众的健康教育融入各项卫生服务中,对不同人群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讲座和宣传咨询活动,加强个体化健康指导,为重点人群制订适宜的健康教育方案,提高服务对象参与度和依从性;文字和影像等健康教育资料完整、规范收集归档。

需解决的普遍问题:接受过规范化培训指导的健康教育工作人员不足;宣传栏更新、讲座和宣传活动的举办未达规范要求;开展讲座和宣传活动时专业术语过多,未能用群众通俗易懂的方式进行宣传;未开展社区居民健康素养调查,或有调查未形成报告,或有报告但内容不全面;健康教育与其他公卫项目间未能加强有效的统筹协调;不能提供订购或印刷宣传资料凭据和对街道或单位发放的出入库记录。

(三)巩固和加强预防接种工作

任务要求:有效掌握免疫服务对象,规范卡证管理流程;加大流动人口预防接种力度,定期开展漏种排查、及时补种工作;强化安全注射,有效处置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将预防接种工作与儿童保健工作有机结合。

需解决的普遍问题:新生入托入学查验接种证工作不够落实,私立幼儿园分区划片责任不清晰,存在点;流动、临时接种儿童未作另案登记,超过3个月未接种的儿童不能及时进行迁卡工作。

(四)提高0-6岁儿童健康管理水平

任务要求:安排儿保人员开展新生儿家庭访视,按规范要求为辖区内儿童提供相应频次的健康管理服务并及时录入健康体检信息。

需解决的普遍问题:儿童保健所需设施设备不足、工作制度不健全,预防接种与儿童健康体检未相互结合,未能全面掌握辖区0-6岁儿童底数和保健动态;儿童体检不规范、异常体征和疾病检出率低,儿童疾病指导与追访及新生儿访视不到位,儿童系统健康管理率低。

(五)加强孕产妇健康管理

任务要求:妇幼保健机构加强对基层妇保人员的培训和指导,基层卫生机构按要求配备专职妇保人员、健全工作流程和工作制度;严格落实《三明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母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明卫〔2014〕78号)精神,按居住地属地管理的要求,提高基层卫生机构孕12周前建卡率及孕期系统保健服务率。

需解决的普遍问题:基层卫生机构专职妇保人员配备不足,妇幼保健机构与基层卫生机构的联系、指导不到位;早孕建册率、孕产妇系统保健服务率低,孕产妇未能在基层卫生机构接受全程健康管理;孕管卡涂改现象多,产后访视率低和访视记录不真实。

(六)做好老年人健康管理工作

任务要求:健全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制度,有序规范做好老年人健康体检工作,全面开展规定的体格检查和实验室检查项目(确无检查条件的,可委托相关机构开展),及时反馈检查结果,并做好个体化健康指导。

需解决的普遍问题:未按规范对65岁以上老年人进行辅助检查,健康体检内容不完整或检查项目缺漏项多,体检率低,服务记录不连续,对老年人没有进行健康管理、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的评估。没有开展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评估,老年人健康体检的后续管理未落实。

(七)提高慢性病管理率和控制率

任务要求:加大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筛查和发现力度,及时将新发现患者纳入健康管理。将慢性病随访工作与基层医疗服务相结合,根据患者病情,加强生活方式和用药指导,提高患者依从性和血压、血糖控制率。

需解决的普遍问题:慢性病随访形式多以电话为主,未能提供面对面的服务;部分血压或血糖控制效果欠佳的患者未按规范要求进行跟踪随访或提出转诊建议;体检存在缺、漏项,或健康评价错误;慢病专管员业务知识掌握不够,随访记录信息存在逻辑性错误,表格填写不规范,空项、缺项较多。

(八)加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

任务要求:加强与公安、民政等有关部门的协作,及时发现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并建立健康档案。按照“应管尽管”原则,在知情同意基础上,将发现并登记在册的居家治疗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全部纳入管理;加强分类管理,根据患者病情相应增加随访次数。

需解决的普遍问题:未能落实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健康体检及一年4次随访等工作,对随访的病人,随访内容过于简单、未能体现用药情况;精神专科医院对基层指导、培训不规范、不到位。随访表填写存在逻辑错误,随访分类与分级不符。

(九)做好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工作

任务要求:加强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排查,及时做好发现、登记、上报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病人医疗救治、流行病学调查、疫点疫区处理等工作。

需解决的普遍问题:基层医务人员传染病相关知识及传染病报告意识不强;传染病报告卡使用不规范、空缺项较多;不能熟悉掌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时限、内容等要求。

(十)推进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

任务要求:加大基层中医药人员培训,开展老年人、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做好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和儿童保健中医指导服务。

需解决的普遍问题:中医药健康管理电子档案不完善,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的数量低、质量不高,服务记录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有待加强。

(十一)完善卫生监督协管服务

任务要求:基层卫生机构加强与卫生监督机构的配合、协作,认真开展巡查、信息收集和报告等工作,提高其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需解决的普遍问题:工作人员缺乏规范培训,对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不熟悉;未按一户一档要求建立卫生监督协管档案,巡查、巡访记录以及信息报告记录不完整、不规范;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制度未落实,发现辖区内管理对象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能主动、及时上报。

二、强化管理,健全项目实施机制

(一)完善组织管理

各地要理顺内部业务管理关系,强化项目统筹管理,进一步明确职责,将实施项目纳入各机构日常工作,确保人人有责、人人参与;进一步明确任务,各机构将任务按月分解、按单位分解、按科室分解、按团队分解、按责任人分解、按村分解,确保层层下达、人人有任务,做到对居民健康管理服务常态化;进一步规范项目实施过程中痕迹资料的收集、整理、归类工作,做到每次培训、督导、考核及所接受的上级督查和评估都有通知、有记录、有通报、有反馈、有整改等相互印证资料;进一步健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中医医疗机构与基层卫生机构协作机制,发挥其在宏观人群管理、疾病监测、数据分析、培训指导、绩效考核等方面的作用和优势;进一步抓好《关于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科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明卫〔2013〕159号)的落实,基层卫生机构必须成立公共卫生科并履行好职责,对项目运行过程、质量效果评价进行全面监管,制定实施方案、考核办法和序时进度表,做到年初有计划、月月有安排,确保项目有效实施。

(二)强化项目培训

进一步创新方式加强人员培训,倡导在学中干、在干中学、在学习讨论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提高基层医务人员综合服务能力;采取“请进来、走出去、促提升”的方式,加强对卫生行政和基层卫生机构管理人员以及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的政策、管理经验、管理理念、先进做法等培训,提高培训针对性,注重培训实效。开展区域内巡回式参观交流,促进各项工作在区域内互相交流学习。

(三)扩展服务内涵

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纳入全科医生和乡村医生签约服务重点内容,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日常医疗服务相结合,以服务对象为中心,开展多种方式的主动服务、上门服务,促进项目的实施逐步从数量向质量和增加内涵与服务内容转变,提供综合、连续、动态的健康管理服务。借鉴推广沙县、长汀等地做法,开展居家养老的老年人健康管理、实施慢性病患者免费送医送药、推行免费家庭保健员培训,建立健康管理台帐,提高健康服务真实性和准确性。

(四)加大宣传力度

采取易于让本地居民接受的宣传方式,加大对项目的宣传力度,宣传项目免费政策、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数量和服务方式等,提高居民对项目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推动项目的有效实施。

(五)加强资金管理

各地卫生、财政部门加强沟通协调,足额安排并及时拨付项目资金;财政部门可根据项目工作需要,另行适当安排项目培训、督导、考核等工作经费。按照“倾斜基层、优化结构、突出重点、提高质量”的原则,下阶段,项目实施重点是巩固现有服务内容,扩大服务覆盖面,提高服务规范程度,提升居民感受度。各地应参照《福建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偿参考标准》,细化项目补偿标准,根据基层卫生机构实际完成的数量和质量,及时兑现补助经费;要健全财务制度,围绕“到位率”、“支出率”、“合规率”等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在乡村医生承担48%左右项目任务的同时,统筹安排好相应的补助经费,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发放相应的补助。城区要根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服务站服务能力、服务人口等实际,合理分配项目的任务及比重,根据实际服务量拨付资金补助。

(六)抓发展强基层

有序推进基层卫生机构第二轮改革,充分调动机构和基层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促进基层卫生机构的发展;以深入开展“管理年活动”、“国家和省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活动”、“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为抓手,加强基层卫生机构内涵建设,健全完善基层运行机制,提高服务能力、服务质量和运行效率,改进服务流程和服务态度,为更好地完成项目提供坚实的基础保障。

三、强化督查,提高项目实施质量

(一)规范督导检查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定期深入基层卫生机构进行检查督导,妇幼保健、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要切实履行对基层卫生机构相关业务的督促指导,落实相关责任,确保基层服务能力逐步提高,项目任务得到落实,服务质量得到提升。

(二)科学绩效考核

要结合当地实际细化和量化考核内容和标准,合理设定考核指标,做好考核组织工作,建立反馈机制,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反馈,提出整改建议,并留档备查;根据考核结果及时结算年度补助资金,严格落实奖惩。每年1月底前,各地将上年度项目考核结果报市卫生和财政部门,市级于每年2月底前对县级考核情况进行全面复核。

   

附件:1.下阶段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一览表

    2.下阶段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目标

     3.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妇幼健康管理工作任务

三明市卫生局三明市财政局

2015年1月12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附件1

下阶段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一览表

序号

类  别

服务对象

项目及内容

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辖区内常住居民,包括居住半年以上非户籍居民

1.建立健康档案

2.健康档案维护管理

健康教育

辖区内居民

3.提供健康教育资料

4.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

5.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服务

6.举办健康知识讲座

7.开展个体化健康教育

预防接种

辖区内0~6岁儿童和其他重点人群

8.预防接种管理

9.预防接种

10.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

儿童健康管理

辖区内居住的0~6岁儿童

11.新生儿家庭访视

12.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

13.婴幼儿健康管理

14.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

孕产妇健康管理

辖区内居住的孕产妇

15.孕早期健康管理

16.孕中期健康管理

17.孕晚期健康管理

18.产后访视

19.产后42天健康检查

老年人健康管理

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

20.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

21.体格检查

22.辅助检查

23.健康指导

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高血压)

辖区内35岁及以上原发性高血压患者

24.检查发现

25.随访评估和分类干预

26.健康体检

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2型糖尿病)

辖区内35岁及以上2型糖尿病患者

27.检查发现

28.随访评估和分类干预

29.健康体检

重性精神疾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

辖区内诊断明确、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30.患者信息管理

31.随访评估和分类干预

32.健康体检

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辖区内服务人口

33.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管理

34.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和登记

35.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

36.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

中医药健康管理

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和0~36个月儿童

37.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

38.儿童中医调养

十一

卫生监督协管

辖区内居民

39.食品安全信息报告

40.职业卫生咨询指导

41.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

42.学校卫生服务

43.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

注:对基本稳定和不稳定的重性精神疾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在每年4次随访的基础上增加4次随访。


附件2

下阶段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目标(以县为单位)

序号

类别

任务目标

1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

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75%以上,档案合格率85%以上,档案使用率55%以上

2

健康教育

居民健康素养相关知识知晓率80%以上

3

预防接种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95%以上,预防接种证建证率98%以上,儿童含麻疹成分疫苗第二剂接种率90%以上

4

儿童健康管理

新生儿访视率85%以上,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88%以上,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88%以上

5

孕产妇健康管理

早孕建册率90%以上,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0%以上,产前健康管理率90%以上,产后访视率90%以上

6

老年人健康管理

老年人健康体检率75%以上,健康体检表完整率85%以上

7

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

高血压病患者健康管理率40%以上,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65%以上,患者血压控制率55%以上

8

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

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率28%以上,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65%以上,患者血压控制率55%以上

9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规范管理率65%以上,管理人群稳定率55%以上

10

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传染病疫情报告率95%以上,传染病疫情报告及时率95%以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率95%以上

11

卫生监督协管

以县为单位,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开展率95%以上

12

中医药健康管理

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35%以上

13

综合满意度

服务对象综合满意度90%以上,医务人员综合满意度90%以上

备注:

1.本任务指标为我市下阶段工作参考指标,若省卫计委对指标有调整,以省上要求为准。  2.有关指标计算方法:
(1)高血压患者管理率=年内已管理高血压患者/年内辖区内高血压患者总人数*100%
  辖区高血压患者总人数估算:辖区常住人口*80%*18.8%
(2)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按照规范要求进行高血压患者管理的人数/年内管理高血压患者人数*100%
(3)糖尿病患者管理率=年内已管理糖尿病患者/年内辖区内糖尿病患者总人数*100%
 辖区糖尿病患者总人数估算:辖区常住人口*80%*9.7%
(4)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按照规范要求进行糖尿病患者管理的人数/年内管理糖尿病患者人数*100%

附件3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妇幼健康管理工作任务

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内容,项目主要由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基层卫生机构免费为居民提供,在11大类服务项目中,0-6岁儿童健康管理和孕产妇健康管理是项目实施的重点与薄弱点,需要各地高度重视并认真实施。

一、做好0-6岁儿童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高儿童健康管理水平。

辖区内居住的0-6岁儿童服务内容:

新生儿家庭访视:为新生儿提供上门访视,给予喂养指导、体格检查等,访视率85%以上。

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新生儿满28天后,结合接种乙肝疫苗第二针,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随访、体格检查和发育评估,管理率88%以上。

婴幼儿健康管理:对0-3岁儿童进行系统管理,3年至少8次,包括体格检查、发育评估、健康指导、血常规检测、听力筛查、体弱儿管理等内容,健康管理率88%以上。

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每年对4-6岁儿童进行1次生长发育评估,包括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血常规检查)等,健康管理率88%以上。

助产技术服务机构要及时将孕管卡填写完整转交基层卫生机构,并在基层卫生信息系统录入分娩信息。基层卫生机构应安排工作人员开展新生儿家庭访视,并按照规范要求,为辖区内7岁以下儿童提供相应频次的健康管理服务。

二、做好孕产妇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孕产妇健康管理。

辖区内居住的孕产妇服务内容:孕早期健康管理、孕中期健康管理、孕晚期健康管理、产后访视、产后42天健康检查。

1.对孕产妇进行系统管理,包括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孕期保健5次和产后访视、体检2次,包括一般体检、妇科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型、肝功能、肾功能、乙型肝炎检查、胎儿状况评估等。系统管理率90%以上。

2.掌握孕产妇信息,动员或上门建卡并纳入专案管理。首次产前随访,要在一般体检、妇科检查的基础上,增加血型、尿常规,肝肾功能等实验室检查,并对孕产妇健康状况进行评估。

妇女是人类的母亲,承担着孕育下一代的神圣使命。妊娠和分娩虽然都是生理过程,但是由于它的特殊使命,很容易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具有一定的脆弱性,因此需要加以呵护和关爱,才能维护母亲和胎儿两方面的健康,使妊娠得以正常进行,分娩能顺利、平安,产褥期正常康复,婴儿健康成长。

基层卫生机构为孕产妇提供基本保健服务和保健指导,提高孕产妇自我保健能力,通过检查评估做到疾病的早发现、早诊断和早治疗。基层卫生机构要掌握辖区内孕产妇保健基本情况,及时发现有问题的孕产妇并及时落实转诊。由基层医生负责孕产妇的健康评估工作,与妇保人员共同讨论该孕产妇的分类,填写有关记录,做好保健指导,两周内落实转院及转诊后的随访等;将每次随访服务的信息及检查结果准确、完整地记录在《孕产妇保健登记本》、《孕产妇保健手册》和《孕产妇健康档案》上,并定期做好信息统计和上报工作。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要加强对基层卫生机构的培训和指导,推进基层卫生机构按规范要求做好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确保95%以上的早孕建册在基层卫生机构进行。

  三明市卫生局办公室 2015年1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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