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5]宏建莆招字007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莆田市皮肤病防治院“美沙酮”门诊部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皮肤病防治院,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资金来源),招标人为莆田市皮肤病防治院,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宏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方式)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 莆田市 ;
2) 工程建设规模: 约16万元;
3) 招标范围和内容:按施工图纸并结合预算编制说明;
4) 工期要求:总工期:2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5)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取得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 (资质类别及等级)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投标人必须为莆田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名录库内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企业;
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非莆田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如在莆田市区域内已中标和在建工程项目累计达到3个(含3个)的,不能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项目是否完成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为准。若因特殊原因未能验收,投标人可在开标前按项目管理权限报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招标人自2015年8月5日起在莆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莆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2) 投标人需要书面招标文件的,请于2015年8月5日至2015年8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分,下午 15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福建宏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莆田市城厢区东圳西路669号荣华嘉园4号楼5层)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含工程预算书)每份售价 100 元,售后不退。
3) 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莆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下载的为准。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6.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贰仟伍佰元整(¥ 2500元), 投标人必须按规定交纳,未按规定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5 年8月13日9时30分,提交地点为: 莆田市皮肤病防治院门诊8楼会议室 。
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在莆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上公示。
9.公告其他说明:/ 。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皮肤病防治院 ;
地址: 莆田市 ,
邮编: /;电话:*********** 传真: / ;
联系人: 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宏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莆田市城厢区东圳西路669号荣华嘉园4号楼5层 ,邮编: 351100 ;
电话: 0594-2661777 传真:0594-2661777;
联系人: 黄先生
预算书:1.zip
招标文件:2.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