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和《浙江省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2010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浙江省拟对2012-2013年度全省无偿献血工作的先进单位及个人进行表彰。本次无偿献血个人表彰奖项及评奖条件如下:
1、无偿献血奉献奖:无偿献血量累计达2000毫升以上,或稀有血型者献血量达1000毫升以上,此前未获得此奖项者。
2、无偿献血之江杯奖:无偿献血量累计达10000毫升以上,此前未获得此奖项者。
3、无偿献血特别奉献奖:无偿献血量累计达30000毫升以上,此前未获得此奖项者。
注:捐献机采成分血,2010年1月1日前每治疗量按800毫升计算,2010年1月1日后,每治疗量按200毫升计算。献血量统计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
丽水市中心血站根据评奖要求,对全市无偿献血者的献血量进行了统计,以下无偿献血者已达到获奖标准,将为他们申报2012-2013年度浙江省无偿献血先进个人,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由于统计软件并不十分完善,可能存在统计不完全的情况,为避免遗漏和错误,请符合表彰条件但未被列入以下名单中的献血者,以及曾在外地参加献血的献血者,于2015年7月3日前致电2029390或2020151,与血站工作人员联系。
丽水市中心血站
201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