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普陀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卫生事业的改革和发展,服务普陀社会经济,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普陀区卫生计生系统事业编制医务人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医务人员15名(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品行。
2.热爱医疗卫生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能服从组织分配。
3.身体健康,仪表端正,能适应岗位工作。
4.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
5.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6.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人员不能报考。
三、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法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10日—8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普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人事科(东港商务中心2号楼909室)。
3.报名材料:按照招聘计划所需条件及要求,持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或家庭户口簿)、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提供)、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均需原件、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普陀区卫生计生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医务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名。
4.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每个岗位报考人数应达到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的2倍,不到规定比例的,人事主管部门将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等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
(二)考试
考试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实施,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及相应岗位专业知识,面试主要测评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以及相关知识,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按50%、50%的比例折合成总成绩。笔试后根据专业不同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2比例的按实确定面试人员。总成绩合格分须达到60分及以上,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和考核。
考试时间初定于2015年8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核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在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需求数1:1确定体检、考核对象(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相关执业注册体检标准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考核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如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成绩从高到低顺延替补。
体检、考核工作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四)公示、聘用
1.经体检、考核合格者,按职位确定拟聘用人选,考核结果和拟聘人员名单网上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电话:区监察局96178,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12510,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3089605。
2.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对象公示后,聘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15年8月31日前取得报考职位规定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均取消聘用资格。
3.招聘到海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聘用人员,聘用后必须在聘用单位工作满5年以上(不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时间)。未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工作后3年内仍未能取得执业资格的,由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4.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聘用合同,并按规定进行试用,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统一委托区人才交流中心代理人事关系。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根据规定对其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信息发布平台
(一)舟山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ptrlsb。gov。cn/)。
(二)舟山市普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http://wjj.putuo。gov。cn/)。
其中,舟山市普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为发布考试、体检、公示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五、本公告由普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3052118。
舟山市普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5年8月4日
2015年普陀区卫生计生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医务人员的公告附件1(20150803).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