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
对辖区医疗机构医学检验科
进行飞行检查的通知
辖区各相关医疗机构:
为保证临床检验质量,提高检验水平,朝阳区医院管理中心将对辖区内一级、二级及直属三级医疗机构进行临床血液及临床化学的飞行检查。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5年6月9日–6月12日。
二、检查机构
朝阳区一、二级医疗机构及直属垂杨柳医院和北京市第一中西医结合医院。
三、飞行盲样测试项目
1、临床化学:钾、钠、氯、血糖、尿素、肌酐、尿酸、总胆固醇、甘油三酯、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乳酸脱氢酶、肌酸激酶、碱性磷酸酶、γ-谷氨酰基转移酶。
2、临床血液:白细胞,红细胞,血红蛋白,红细胞压积,血小板,平均红细胞体积,平均红细胞血红蛋白含量,平均红细胞血红蛋白浓度。
四、注意事项
医疗机构受检当日检查人员出示朝阳区医学检验实地检查督导证,携带飞行检查的标本,并按飞行检查流程进行现场检查,请受检机构给予相应的配合。
联系人:田颖
联系电话:64689618-112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