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文件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针对
朝阳区二级医院开展检验结果相互通用
现场检查的通知
相关二级医疗机构:
为了进一步落实《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在北京市二级及以上医院开展临床检验结果相互通用的通知》(京卫医字〔2007〕135号)精神,前期组织未开展检验结果相互通用工作的二级医疗机构进行检验结果互认的申报工作。将对未开展检验结果相互通用的实验室进行现场检查和评估。现将北京市医学检验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关于《北京市医学实验室检验结果相互通用现场检查通知》(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北京市医学实验室检验结果相互通用》现场检查通知。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9月11日
(联系人:田颖;联系电话:64689618-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