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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卫生系列局(汇总)2014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衢州市卫生人才网 更新:2015/9/18 字体:

 

一、衢州市卫生局(汇总)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研究制订卫生改革与发展规划,起草卫生等政府规范性文件,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2.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贯彻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相关政策;负责组织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器械的集中采购和监督管理。

3.统筹规划、协调全市卫生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4.组织制定农村卫生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并推进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5.制定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妇幼保健的综合管理和监督,组织对开展生殖健康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和指导。承担市区建成区范围内的妇幼卫生保健工作。

6.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制定并实施重大疾病防治规划与策略,执行国家免疫规划及政策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和干预,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承担柯城区范围内的疾病防控工作。

7.组织拟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政策措施,制定并指导实施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制度,协调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负责全市精神卫生工作。

8.负责卫生应急工作,制定卫生应急预案和政策措施,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指导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9.组织制定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事业总体发展规划,负责中医药的继承、创新和中西医结合工作,统筹协调中西医发展。

10.指导规范卫生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负责职业卫生的监督管理;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和学校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公共场所和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承担市区建成区范围内的卫生监督工作。

11.组织拟订公立医院改革政策措施,指导和监督公立医院建立科学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监管机制,组织拟订社会资本参与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政策措施,指导和监督民营医疗机构健康规范发展。

12.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全行业监督管理,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技术、医疗质量和采供血机构管理的政策、规范、标准,实施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执业许可制度,组织制定医疗卫生职业道德规范,建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体系。承担市区建成区范围内医疗机构的监管工作。

13.组织制定医药卫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医药卫生科学研究,指导推进医学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组织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全科医学教育和毕业后医学教育工作。

14.指导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拟订卫生人才发展规划。

15.组织实施卫生方面的国际交流合作与卫生援外有关工作,开展与港澳台的卫生合作工作。

16.负责市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7.负责管理市级卫生事业单位。承担市公共卫生委员会、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和国家卫生城市管理的具体工作。

18.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及纪检监察组织对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决策和部署,负责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

19.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衢州市卫生局部门决算包括:局机关,下属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第三医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市急救中心、市中心血站、市医学学术管理中心、市药品集中采购服务管理中心(卫生财会管理中心)、市保健委员会办公室、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市卫生信息中心等14个决算单位。

二、衢州市卫生局(汇总)2014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衢州市卫生局(汇总)2014年本年收入合计139,833.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779万元,专户资金0万元,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113,887.61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14,167.29万元。2014年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144.38万元,上年结转942.89万元。

(二)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衢州市卫生局(汇总)2014年本年支出合计133,156.6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科学技术支出390.3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0.6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1471.0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5.74万元、其他支出936.8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39,010.59万元,日常公用支出78,894.41万元,项目支出15,251.6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2014年结转下年7,764.57万元(含决算结余分配)。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部门决算中,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

1.科学技术(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48.34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技术创新活动的支出。。

2.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科技奖励(项)342万元,主要用于市本级卫生技术人员专项补助及奖励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55.67万元,主要用于市卫生局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用。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19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5.医疗卫生(类)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342万元,主要用于卫生局机关保障机构正常运行的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医疗卫生管理)(项)23.49万元,主要用于市卫生信息中心基本运行和开展医疗卫生管理活动的支出。

7.医疗卫生(类)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项)240.27万元,主要用于市医学学术管理中心、市卫生财会管理中心(药品集中采购服务管理心)、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等卫生单位基本运行和开展医疗卫生管理活动的支出。

8.医疗卫生(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2399.37万元,主要用于综合医院开展医疗业务活动等方面的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立医院(款)中医(民族)医院(项)533.12万元,主要用于市中医医院开展医疗业务活动等方面的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精神病医院(项)840.33万元,主要用于市第三医院医院开展医疗业务活动等方面的支出。

11.医疗卫生(类)公立医院(款)妇产医院(项)543.76万元,主要用于市妇保院开展医疗业务活动等方面的支出。

12.医疗卫生(类)公立医院(款)其他公立医院支出(项)210万元,主要用于市妇保院开展医疗业务活动等方面的支出。

13.医疗卫生(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2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基层卫生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支出。

14.医疗卫生(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706.73万元,主要用于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本运行和开展业务活动的支出。

15.医疗卫生(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502.63万元,主要用于市卫生监督机构基本运行和开展业务活动的支出。

16.医疗卫生(类)公共卫生(款)精神卫生机构(项)345.3万元,主要用于市第三医院精神卫生所人员经费补助。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应急救治机构(项)217.04万元,主要用于市急救中心基本运行和开展业务活动的支出。

18.医疗卫生(类)公共卫生(款)采供血机构(项)517.94万元,主要用于采供血机构基本运行的支出。

19.医疗卫生(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5.91万元,主要用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支出。

20.医疗卫生(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213.2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重大公共卫生活动的支出。

21.医疗卫生(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12.8万元,主要用于卫生单位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活动的支出。

22.医疗卫生(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488.64万元,主要用于卫生局及市直其他公共卫生机构基本运行和开展相关业务活动的支出。

2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支出(款)其它医疗保障支出(项)602.60万元,主要用于市保健办基本运行和开展业务活动的支出,以及市本级干部健康体检经费。

24.医疗卫生(类)中医药(款)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118万元,主要用于市中医院中医能力建设支出。

25.医疗卫生(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事务(项)29.89万元,主要用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食品安全方面的支出。

26.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29.36万元,主要用于市卫生局及市直有关单位开展相关业务活动的支出。

27.节能环保(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2万元,主要用于市人民医院开展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2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74.11万元,主要用于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03.38万元,主要用于市卫生局、市卫生监督所、市疾控中心、市急救中心、市保健办、市爱卫办、市医学学术中心、市药品集中采购服务管理中心(卫生财会管理中心)、市卫生信息中心等单位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9.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项)936.8万元,主要用于采供血机构、市学术管理中心基本运行和开展相关业务活动的支出。

(四)2014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4年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4年公务接待费支出24.14万元,比上年下降60.34%。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兄弟省市来衢业务调研、工作检查交流等接待支出。其中,本部门公务接待163批次,1,52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81.82万元,比上年下降57.8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81.82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22辆公务用车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和彩票发行和销售机构业务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是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8.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9.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开支。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卫生行政单位保障正常运行的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卫生局机关开展医疗卫生管理活动的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指卫生局所属综合医院开展医疗业务活动等方面支出。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立医院(款)中医(民族)医院(项):指卫生局所属中医(民族)医院开展医疗业务活动等方面支出。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精神病医院(项):指卫生局所属精神病医院开展医疗业务活动等方面支出。

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妇产医院(项):指卫生局所属妇产医院开展医疗业务活动等方面支出。

1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指卫生局所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本运行和开展业务活动的支出。

2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指卫生局所属卫生监督机构基本运行和开展业务活动的支出。

2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妇幼保健机构(项):指卫生局所属妇幼保健机构基本运行和开展业务活动的支出。

2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采供血机构(项):指卫生局所属采供血机构基本运行和开展业务活动的支出。

2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应急救治机构(项):指卫生局所属应急救治机构基本运行和开展业务活动的支出。

2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指卫生局所属单位开展重大公共卫生活动的支出。

2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指卫生局及所属其他事业单位其他用于公共卫生方面的业务活动支出。

2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指卫生局及所属其他事业单位基本运行和开展相关业务活动的支出。

2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卫生局机关及所属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以及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发放的新职工购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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