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药采办《关于做好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目录遴选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经市药品集中采购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从省级遴选的“10+1”家基本药物配送企业中选择3家做为我市基本药物和非基本药物配送企业,从莆田辖区药品批发企业中遴选7家做为非基本药物配送企业。
请申请参与遴选的企业在本公告发布后7日内,按照《莆田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配送企业遴选办法》和《莆田市公立医疗机构非基本药物配送企业遴选评分标准》要求填报《莆田市非基本药物配送企业申请表》,向莆田市药品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申报材料(一式肆份),报送截止时间2015年9月28日。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李玲0594—6796815
地 址:莆田市胜利路北街1283号
附件:1、《莆田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配送企业遴选办法》1.doc
2、《莆田市公立医疗机构非基本药物配送企业遴选评分标准》2.doc
3、《莆田市非基本药物配送企业申请表》3.doc
莆田市商务局
莆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莆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