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第九医院(宁波市第一医院江北分院)因工作需要,根据有关规定,决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专业、数量及范围、对象
具体招聘数量、对象范围和学历、专业要求等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政治合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二)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专业、学历和专业知识及业务能力等要求;目前必须为在职在岗人员;
(三)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公开招聘的程序为:(1)发布招聘公告;(2)报名及资格审查;(3)考试;(4)体检;(5)考核;(6)公示;(7)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四、考试科目及分值设置
(一)考分计算。采取百分制,总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组成。笔试占40%,面试占60%。
(二)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内容为麻醉医学和临床医学知识;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的3倍确定面试名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报名者现场接受资格审核,考务费40元在领取准考证时交纳。
(三)面试。主要测评应试者口头表达、反应、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内容为公共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直接淘汰。
(四)因本岗位为紧缺岗位,如报名人数不足招聘指标的2倍时则减少或取消录用指标,
五、体检考核录用
(一)体检
面试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指标数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序。若都相同,进行加试。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和办法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
(二)考核
考核对象在体检合格者中确定,考核工作由江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进行,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三)公示、录用
1、考核后,在考核合格者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宁波经贸人才网(http//www.nbjmrc。com,下同)和江北卫生网(http://www.jbws。gov。cn,下同)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录用审批权限办理录用手续。如经调查核实确有影响录用问题的人员,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2、因体检、考核对象放弃体检和考核,或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录用资格,造成拟录用人员空缺的,由区卫计局商区人社局决定是否在面试合格人员中递补。
3、自面试人员名单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进入面试人员书面提出放弃面试资格、造成面试人员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六、报名及其他要求
(一)凡符合条件的有关人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由本人填写《2015年宁波市第九医院(宁波市第一医院江北分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1份,另交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1张贴在报名表上),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单位工作证明、各种奖励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二)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9日至10月20日(星期一—星期二),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
(三)报名地点:宁波市第九医院(宁波市第一医院江北分院)住院部四楼人事科(宁波市江北区榭嘉路619弄68号,宁波技师学院斜对面)。
(四)资格审查:对现场报名人员材料再次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退还报名材料。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五)考试时间:暂定2015年11月7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或江北卫生网公告为准。
(六)准考证领取时间:2015年10月27日(星期二),上午8:30—11:00;下午1:30—5:00。
(七)准考证领取地点:宁波市第九医院(宁波市第一医院江北分院)住院部四楼人事科(宁波市江北区榭嘉路619弄68号,宁波技师学院斜对面)。
本简章由宁波市九医院(宁波市第一医院江北分院)、江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为保证招考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江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设立监督机构:江北区卫生计生局纪检监察室,监督电话:0574-87668857。
咨询电话:宁波市九医院(宁波市第一医院江北分院)0574-56803987;传真号码:0574-87672961。江北区卫生计生局0574-87668281。
附件:
1、2015年宁波市第九医院(宁波市第一医院江北分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计划表 2、2015年宁波市第九医院(宁波市第一医院江北分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3、单位工作证明 2015年宁波市第九医院(宁波市第一医院江北分院)
宁波市江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