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医疗卫生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诸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决定统一组织实施医疗卫生单位2015年度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1、诸暨市生源(或诸暨市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和市外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考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2、诸暨市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以2015年11月3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的社会人员(不包括本市行政事业编制人员);
3、海外留学人员及通过国民教育序列的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的人员,可按社会人员应聘;
上述招聘对象应于报名前取得招聘条件所需的学历证书(留学人员应于报名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应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1月3日以后出生);
3、符合各招聘单位规定的招聘岗位(专业)所需的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关于印发〈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通知》(浙人发[2008]58号)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规定不宜录用为公务员的人员;
2、在各类人事考试中曾被有关部门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并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二、招聘计划
招聘单位、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2015年诸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自愿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择岗、考察、公示、办理招聘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11月3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00)。
2.报名地点:诸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区高湖路45号)
3.报名方式:应聘者请自行下载、填写并打印《2015年诸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如实填写并交近期1寸照片2张,其中1张贴在报名表上),下载地址:诸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http://www.zjws。gov。cn/);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4.携带材料:应聘人员本人应提供《诸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一份);招聘职位条件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照片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二)笔试科目及时间
笔试委托专业考试机构统一命题,满分为100分。
笔试科目:财会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2015年11月21日上午9:00—11:00,应聘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领《准考证》时间在诸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上公布。
笔试后,笔试成绩、名次、入围人员名单在诸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上公布。
(三)面试
根据招聘职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2+面试成绩÷2。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时间、方式另行通知。
(五)体检、择岗、考察、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由卫计局组织实施。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社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手册(试行)〉》等执行。
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择岗根据《2015年诸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计划表》中招聘单位的岗位,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单位。择岗具体时间在诸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公告。
考察按《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等执行。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确定各职位拟聘用对象,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纳入正式事业编制。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出现招聘职位空缺,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相应职位不再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诸暨市人才(人事)网(http://www.zjrcw。gov。cn/)发布招聘公告。
2.诸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http://www.zjws。gov。cn/)全程发布公开招聘有关信息,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招聘公告、领《准考证》时间、笔试成绩、入围体检及聘用名单公示等)在诸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公布,有关人员请登录“诸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右侧“通知公告栏”及时查阅。
(二)有关本次招聘工作的具体问题,可向招聘办公室咨询(咨询时间为工作日时间)。
咨询电话:0575-87225089(受理政策咨询)
监督电话:0575-88795069(受理纪律投诉)
(三)本次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公告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招聘办公室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四)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注意事项
(一)我市相关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事业单位人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各种名义举办的辅导班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二)根据浙江省人社厅《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0号),应聘考生出现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弄虚作假、编造个人信息,伪造、涂改证件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规定程序将考生违纪信息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纳入信用体系,并将逐步推进在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个人信用贷款等事项中应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希望广大应聘人员从自身做起,诚信应聘,公平竞争,不要在个人信用记录上留下污点,共同营造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人事考试环境。
附1:2015年诸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2:2015年诸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
诸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诸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0月 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