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各商贸流通企业:
莆田市卫计委拟会同市财政局、经信委、食药监等部门成立询价小组,就委托代储莆田市人禽流感医药用品(漂白粉)项目进行询价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企业前来报名参加。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
委托代储莆田市人禽流感医药用品(50吨漂白粉)项目。二、招标方式
依照原莆田市卫生局 莆田市经贸委 莆田市财政局 莆田市药监局《关于在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配送中做好市级医药储备品种正常轮换的通知》(莆卫应急【2012】28号)要求进行询价招标。
三、代储企业选定标准
凡有能力提供本询价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注册资金不少于10万元人民币,在福建省具有法人资格,在莆田市内或临近莆田市具有仓储面积达300平方米及以上和50吨以上库存量的生产(销售)企业均可成为合格的投标人。需提交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一)投标人为独立法人;
(二)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经年检);
(三)投标人组织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经年检);
(四)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五)投标人需出具企业和拟任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
注:投标人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加盖持有者的公章。
四、申报程序
有意参加投标的企业可在2015年12月1日至12月9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携带上述资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及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到莆田市卫生计生委应急办(403室)报名并进行资格备案审查。
五、正式询价地点
莆田市卫生计生委
六、选定程序
莆田市卫计委会同市财政局、经信委、食药监等部门对所报资料进行审核筛选后,各潜在商贸流通企业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询价小组按不高于原仓储费进行选定。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0594-6796805
八、监督电话
莆田市卫计委药械中心电话:0594-6796815
莆田市卫计委监察室 电话:0594-6796809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