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内,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义乌市卫生计生委人事科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本人真实姓名。
二、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三、公示时间:从2015年12月16起至12月21日止。
四、联系方式:义乌市雪峰东路46号义乌市卫生计生委人事科或监察室,邮编:322000,联系电话:0579-85258123(人事科)。
义乌市卫生计生委
2015年12月16日
附件:卫生高级评前公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