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结构,推动黄石港区经济社会跨越发展,黄石港区人民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雇员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后择优录取。
二、招考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招考对象为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并在报名开始之日前取得其他相应的资格证书;其他人员须在报名开始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及其他相应的资格证书。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政府雇员义务;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符合招考单位规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有其他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以及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及考试录用流程
(一)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套与2寸彩色照片3张,报名费100元,到黄石港区就业局人才中心报名。地址:芜湖路60号(离武汉路小学50米)乘20路、3路、9路,16路公共汽车到汇龙大厦下车,往武汉路方向走1000米左右即到,报名时间:2015年6月15日-6月19日。
(二)笔试
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并依准考证所列要求参加笔试。笔试的内容分专业知识与综合知识。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为准。
(三)面试
按岗位笔试成绩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为准。
报考审计局工程造价审计岗位的考生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直接进入面试,其面试成绩作为总成绩计算。
(四)体检和政审
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政审主要对考生政治思想、道德修养、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审查。体检、政审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对象,拟录用对象名单在黄石港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体检、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以及在公示过程中有异议并影响录用的,可按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是否进行递补由招考单位决定。
(五)办理相关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并实行2个月试用期。合同期限的试用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执行。
四、待遇
政府雇员工资按年薪制加绩效工资,具体标准按公告的岗位确定,试用期工资按月薪80%计发。
黄石港区人社局咨询电话:0714-6217865,联系人:涂轩俊,黄石港区就业局电话: 0714-6238825,联系人:汪淑珍
黄石港区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区民政局: 0714-6286640,联系人:江涛
区审计局:0714-6261058,联系人:严鸿
区药监局:0714-6586706,联系人:赵盛洁
区安监局:0714-6515408,联系人:曾芸
考生可在工作时间咨询各招聘单位或人社部门。
附:黄石港区政府雇员招聘岗位与待遇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