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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医师报名条件及提交材料
来源:淄博卫生人才网 更新:2016/2/22 字体:
 
2012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及提交材料

 
  (其中所指年限均按截止到2012年9月7日计算)

(一)研究生学历(已毕业)报考执业医师

1、报名条件

(1)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研究生学历满一年;

(2)在执业医师指导下,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

    2、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在“工作单位名称”一栏加盖人事档案存放部门公章);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本科学历报考执业医师

1、报名条件

(1)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学历满一年;

(2)在执业医师指导下,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

    2、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在“工作单位名称”一栏加盖人事档案存放部门公章);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本科学历为专升本的,需同时提交专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大专学历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报考执业医师

1、报名条件

(1)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专科学历满两年;

(2)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3)连续从事执业助理医师工作满两年并考核合格。

2、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在“工作单位名称”一栏加盖人事档案存放部门公章);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连续从事执业助理医师工作满两年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大专学历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报考执业医师

1、报名条件

(1)1998年6月26日前,取得高等学校医学专业大专学历,并已经转正;

(2)转正后连续工作两年以上并考核合格。

    2、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在“工作单位名称”一栏加盖人事档案存放部门公章);

(2) 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个人档案中的《转正定级表》复印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单位公章,主办人签字);

(7)转正后连续工作两年以上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五)中专学历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报考执业医师

    1、报名条件

(1)具有医学专业中专学历满五年;

(2)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3)连续从事执业助理医师工作满五年并考核合格。

    2、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在“工作单位名称”一栏加盖人事档案存放部门公章);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连续从事执业助理医师工作满五年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六)中专学历取得医士任职资格的报考执业医师

1、报名条件

(1)1998年6月26日前,取得医学专业中专学历,并已经转正,且取得医士职务任职资格;

(2)取得医士职务任职资格后,连续从事医士工作满五年并考核合格。

2、提交材料

(1)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在“工作单位名称”一栏加盖人事档案存放部门公章);

(2) 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个人档案中的《转正定级表》复印件 (加盖人事档案管理公章,主办人签字);

(7) 转正后连续工作五年以上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8)《医士职务任职资格证》(98年6月26日前)原件及复印件。

   (七)大专、中专学历报考执业助理医师

1、报名条件

(1)具有医学专业大专或中专学历满一年;

(2)在执业医师指导下,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

    2、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在“工作单位名称”一栏加盖人事档案存放部门公章);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八)参加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人员

1、报名条件

(1)进入乡镇卫生院工作满一年;

(2)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相关规定;

(3)所在乡镇卫生院无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数量不能满足工作需要;

(4)已与该乡镇卫生院签订合同,保证获取资格后在该乡镇卫生院执业至少5年;

(5)省级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2、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在“工作单位名称”一栏加盖人事档案存放部门公章);

(2)考生所在乡镇卫生院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该乡镇卫生院现有执业(助理)医师具体数量及其执业(助理)医师数量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的证明材料;

(3)考生与所在乡镇卫生院签订的包括保证获取“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在该乡镇卫生院执业至少5年的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考生与所在乡镇卫生院签订的知情同意书复印件(加盖该乡镇卫生院公章);

(5)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7)《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8)《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报考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必须由单位统一报名,且不能同时报考全国统一医师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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