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医疗保 险 事 业 处 淄博市卫生局培训考试中心 | 文件 |
淄医险字(2012)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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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淄博市医疗保险定岗医师
进行培训的通知
各区县、高新区医疗保险事业处,市基本医疗保险各定点医疗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关于印发〈淄博市医疗保险定岗医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淄劳社发[2006]13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规范临床医师医疗服务行为,经研究,对申请淄博市医疗保险定岗医师资格的医师进行培训考试,现将培训考试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 培训对象
经劳动保障部门和卫生部门核定,拟在定点医疗机构内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的、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但尚未取得定岗医师资格证书的医师。
二、 报名方式
本次培训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参加培训人员于11月26日-30日登陆淄博卫生人才网(http://www.wsrc。gov。cn),进入淄博市卫生人力资源管理系统,使用个人帐号登陆,选择“医保定岗医师”栏目进行报名,并将个人报名情况上报单位医保管理部门。各单位于12月7日前将淄博市基本医疗保险定岗医师资格申请表(可从淄博卫生人才网下载中心下载,一式三份,资格申请表排列顺序须按照上报汇总表顺序且分成三份分装)、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淄博市基本医疗保险定岗医师资格培训报名汇总表报市卫生局培训考试中心。
三、 培训方式
本次培训采取网上视频培训与学员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参加培训人员办理报名手续后可登陆淄博市卫生人力资源管理系统个人账户“医保定岗医师”栏目进行视频培训学习。
四、 考试形式及考场选择
(一)中级、初级职称人员
1、考试形式:采用现场集中闭卷上机考试,考试题型为选择题。
2、考场选择:考生于12月19日-23日登录个人账户认真选择考试地点、场次及时间并自行打印准考证(注意:选择考场须在要选定的考试日期前一天晚上23:00前完成)。
3、报考人员持准考证及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标注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二)高级职称人员
考试形式及时间:考生于12月28日-29日上午选择能上互联网的微机,登陆淄博市卫生人力资源管理系统个人账户“医保定岗医师”栏目进行考试,逾期不参加考试者视为培训不合格。
经本次培训考试合格者,颁发淄博市医疗保险定岗医师资格证书。
五、 其他事项
(一)费用收取:
预收培训及资料费70元/人(根据物价部门审批标准,多退少补)。此项费用由所在单位统一支付,于12月7日前连同资格申请表、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汇总表一并交市卫生局培训考试中心。
(二)联系方式:
淄博市医疗保险事业处,联系电话:3173258,联系人:仇法新、杜丁丁。
淄博市卫生局培训考试中心,联系电话:2770858,联系人:杨志国、王荣。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