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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举办医改工作经验交流研讨班的公告
来源:淄博卫生人才网 更新:2016/2/22 字体:
 

各区县、高新区卫生局,文昌湖区地事局,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市管医院及相关单位:

现将《关于举办医改工作经验交流研讨班的通知》(卫干训发[2013]25号)转发给你们,报名参加研讨会的人员请于每期开班前将《医改工作经验交流研讨班报名回执表》报淄博市卫生局培训考试中心,请参与研讨交流环节的单位于每期开班2周前将有关研讨资料(电子版)发送到zb2770858@126。com

   联系人:杨志国、侯媛媛 ,联系电话:2770858。 

   2013年10月10日

 卫生部党

     文件

   卫生部干部培训中心

卫干训发〔2013〕25号


关于举办医改工作经验交流研讨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医改相关政策法规,落实国务院发布《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3年主要工作安排》(国办发〔2013〕80号),交流各地医改工作亮点及经验,卫生部干部培训中心(卫生部党校)决定举办医改工作经验交流研讨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公立(含县级)医院改革进展与挑战。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进展与挑战。

3、公立医院改革试点评估:(1)评估的整体实施方案、评估核心指标体系、调查质量控制、各类调查表的填写、数据录入及上报等;(2)《公立医院改革试点评估报告》介绍。

4、医改工作亮点与经验交流:(1)服务体系规划布局;(2)人才队伍建设;(3)支付方式改革;(4)取消以药补医;(5)药品招标采购;(6)控制医疗费用;(7)乡村医生待遇保障;(8)重大疾病保障;(9)医疗联合体构建。

5、现场考察。

二、培训对象

1、卫生行政部门、医改办等部门相关领导及相关处室负责人。

2、各级公立医院负责人及相关管理干部。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及管理干部。

4、发改委、财政、人社等部门负责医改工作的相关领导及管理干部。

三、培训时间、地点

2013年10月18日---10月25日  重  庆

2013年11月08日---11月15日  厦  门

2013年11月22日---11月29日  昆  明

2013年12月06日---12月13日     海  口

2013年12月20日---12月27日  北  京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1280元(含授课、资料、证书等费用);食宿等其它费用自理。

五、考核及证书

1、学习结束,将学习和出勤情况反馈给学员所在单位;

2、根据考核情况,颁发卫生部干部培训中心(卫生部党校)培训证书。

六、注意事项及报名办法

1、培训班将以专题讲座为主,辅之以案例分析、交流讨论、互动咨询、现场答疑、实地考察等多种形式,专题讲座拟邀请国家卫生计生委相关司局领导和相关专家授课;研讨交流环节欢迎参会单位积极踊跃发言或投稿介绍本地医改工作好的做法和经验(具体内容请根据培训内容中所列的九个方面展开),参与研讨交流环节的单位,请于每期开班前2周将有关研讨资料提交会务组审核,会务组邮箱:wsbgbpxzx@126。com。

2、报名办法:请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将此通知转发相关单位,统一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各单位同志也可直接报名参加学习。报名的同志请认真填写回执表(复印有效),并传真至会务组。

3、正式报到通知于每期开班前7日以传真形式通知。

4、报名电话:010--64971180  64863446   65762464

传 真:010--84920908  64863446

E-mail:wsbgbpxzx@126。com

联系人:张 楠   张 欣  张昌宽

附件:医改工作经验交流研讨班报名回执表 

 

   2013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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