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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2013年度度市级继续医学教育公共必修课进行补训补考的公告
来源:淄博卫生人才网 更新:2016/2/22 字体:
 

关于2013年度市级继续医学教育公共

必修课进行补训补考的通知

各区县、高新区卫计委(卫生局),文昌湖区地事局,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市管医院:

为圆满完成我市2014年度继续医学教育任期考核,做好职称考评、医(护)资格注册考核等前期准备工作,现对2013年度市级继续医学教育公共必修课补训补考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范围

我市未参加2013年度市级继续医学教育公共必修课培训考试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具有医师资格(公共卫生专业除外)、护士资格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以及2013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公共必修课考试不合格、缺考等情况的人员。

二、考试科目、时间及地点

考试科目:《医务工作者康复知识必读》。

考试时间:2014年11月27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打印时间为准。

考试地点:淄博市技师学院图书馆阅览室(张店区世纪路124号)。

三、考试形式、报名方式及考场选择

1、考试不合格、缺考等情况人员请于11月26日前在市卫生人力资源管理系统个人账户中“培训考试”“已参加的报名”进行网上缴费(10元/人),选择考试场次并自行打印准考证。

2、新增培训报考人员由各区县、各单位汇总后统一于11月20日前将加盖公章的《2013年度淄博市继续医学教育公共必修课新增人员补考报名汇总表》(附件)及电子版和培训资料费(收费标准按淄价费培[2013]第24号文规定的标准执行,即70元/人,由单位统一缴纳),一并报市卫生局培训考试中心,新增人员于11月26日前在市卫生人力资源管理系统个人账户中“培训考试”“已参加的报名”选择考试场次,并自行打印准考证。

3、报考人员持准考证、身份证按照准考证考试时间、地点及时参加考试。

四、其他事项

1、本次补训补考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区县、各单位及时组织所辖相关人员严格按时限进行报名,因单位和考生个人原因造成未及时参加补考的,逾期责任自负。

2、经本次补训补考合格者,视为淄博市市级继续医学教育考试合格,授予Ⅱ类学分5分。

联系人:魏飞、赵春月

 联系电话:2770169  2770858。

电子邮箱:zb2770858@126。com

附件:2014年度淄博市继续医学教育公共必修课新增人员补训补考汇总表

      

  201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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