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 信 题 库 搜 索
中国卫生人才网
各省卫生人才网
浙江 重庆 河南 广东
河北 上海 北京 天津
山东 安徽 山西 江苏
湖北 湖南 江西 福建
云南 四川 广西 贵州
陕西 兵团 甘肃 宁夏
辽宁 青海 新疆 西藏
吉林 黑龙江 海南 内蒙古
 医学全在线 > 中国卫生人才网 > 山东卫生人才网 > 淄博 > 正文
有关做好2015年国家医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公告
来源:淄博卫生人才网 更新:2016/2/22 字体:

淄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文件

淄卫办字〔2015〕46号

 

关于做好2015年国家医师资格

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高新区卫生(卫计)局、文昌湖区地事局,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市管医院:

2015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确认即将开始,为做好我市医师资格报名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及提交材料

(一)研究生学历(已毕业)报考执业医师

  1、报名条件

(1)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研究生学历满一年;

(2)在执业医师指导下,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

  2、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需在表格下方手写:“以上所有信息经本人核实无误,真实有效。”并本人签字确认;

 (2) 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带教老师执业类别须与考生报考类别相一致);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本科学历报考执业医师

  1、报名条件

(1)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学历满一年;

(2)在执业医师指导下,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

2、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需在表格下方手写:“以上所有信息经本人核实无误,真实有效。”并本人签字确认;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本科学历为专升本的,须同时提交专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带教老师执业类别须与考生报考类别相一致);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大专学历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报考执业医师

1、报名条件

(1)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专科学历满两年;

(2)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3)连续从事执业助理医师工作满两年并考核合格。

2、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需在表格下方手写:“以上所有信息经本人核实无误,真实有效。”并本人签字确认;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带教老师执业类别须与考生报考类别相一致);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连续从事执业助理医师工作满两年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中专学历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报考执业医师

1、报名条件

(1)具有医学专业中专学历满五年;

(2)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3)连续从事执业助理医师工作满五年并考核合格。

2、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需在表格下方手写:“以上所有信息经本人核实无误,真实有效。”并本人签字确认;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带教老师执业类别须与考生报考类别相一致);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连续从事执业助理医师工作满五年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五)大专、中专学历报考执业助理医师

1、报名条件

(1)具有医学专业大专或中专学历满一年;

(2)在执业医师指导下,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

2、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需在表格下方手写:“以上所有信息经本人核实无误,真实有效。”并本人签字确认;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带教老师执业类别须与考生报考类别相一致);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报名及考试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3月11日—3月20日;

2、现场确认时间:3月27日—4月9日(其中节假日3月28日-29日、4月4日-6日休息),公共卫生类别考生确认地点在省直考点,详见本文件工作要求第4条;

3、实践技能考试时间:7月1日—15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4、医学综合笔试考试时间:9月12日—13日。  

三、报名地点

淄博市卫生局培训考试中心(市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地址:张店区人民西路45号。

考生本人按单位所在区县报名确认时间(附件1)自行到报名点现场确认。

四、报名缴费

今年,由现场缴费改为网上缴费。考生现场确认完毕后于次日登录淄博卫生人才网(www.wsrc。gov。cn),点击“2015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专栏”,登录“网上缴费入口”(以考生姓名和身份证号登录)进行网上缴费。所有考生务必于4月10日24时前完成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2015年度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报名。

执业医师510元/人,执业助理医师390元/人。

口腔执业医师540元/人,口腔执业助理医师420元/人。

五、教材征订

考生可在报名审核现场办理教材征订事宜。

六、工作要求

1、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及时通知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及考生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逾期考点不予受理。

2、报名条件依据《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规定执行。

3、报名所提供的复印件均用A4纸。

4、2015年公共卫生类别考生确认地点统一安排在山东考区省直考点,请考生准备好报名材料按通知要求进行报名确认,具体通知请登录山东省卫生教育培训网(www.sdwsjy。org)进行查询。

5、2015年参加军事医学考试的考生确认地点统一安排在济南考点,请考生准备好报名材料按通知要求进行报名确认,具体通知请登录济南卫生人才网(www.jnhhr。cn)进行查询。

6、报名证件原件将和实践技能准考证同时发放,具体领取事宜请考生登录淄博卫生人才网查询。

 七、其他 

1、报名网站: 淄博卫生人才网  www.wsrc。gov。cn

国家医学考试网  www.med126.com/wsj/

2、咨询电话:0533-2770858、 0533-2770169

附件: 1、各区县报名现场确认时间安排

2、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

3、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 

 淄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淄博市卫生局代章)

  2015年3月23日 

附件1

 

各区县报名现场确认时间安排

时  间

单位

3月27日、3月30日

博山区、沂源县

3月31日、4月1日

淄川区、临淄区

4月2日

周村区、文昌湖区

4月3日、4月7日

高青县、桓台县

4月8日-9日

张店区、市高新区

注:请各考生按所在区域划分时间进行现场确认,节假日3月28日-29日、4月4日-6日休息。

附件2

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民 族

所学专业

医学学历

取得学历

年 月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报考类别

试用机构

名称

地址

邮编

登记号

法定代表人

试用起止

时 间

()年(  )月至()年(  )月

主要试用

岗位(科室)

岗位(科室)

名称

带教老师评价

带  教  老  师

医师执业证书号码

带教老师签字

合格

不合格

试用机构

考核意见

合格  (  )  不合格(  )

  单位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签字: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注:

1. 本表黑线上由考生自己填写,黑线以下由工作机构填写,本表缺项、涂改无效。

2.带教老师对考生从临床岗位胜任力、基本技能、医患关系、医际关系及职业道德操守等方面作综合评价是否合格,并在相应栏目划“√”。

3.军队考生须提交团级以上卫生部门的审核证明。

4.本表栏目空间若不够填写,可另附页。

????????????

附件3 

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

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编号:( )

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编号:( )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医学学历

所学专业

取得学历

年 月

报考类别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工作机构

名称

地址

邮编

登记号

法定代表人

工作起止

时 间

()年(  )月至()年(  )月

主要工作

岗位(科室)

岗位(科室)

名称

带教老师评价

带  教  执  业

医师执业证书号码

带教老师签字

合格

不合格

工作机构

考核意见

合格  (  )不合格(  )

  单位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注:

1.本表黑线上由考生自己填写,黑线以下由工作机构填写,本表缺项、涂改无效。

2.带教老师对考生从临床岗位胜任力、基本技能、医患关系、医际关系及职业道德操守等方面作综合评价是否合格,并在相应栏目划“√”。

3.军队考生须提交团级以上卫生部门的审核证明。

4.本表栏目空间若不够填写,可另附页。

 

????????????
相关文章
 合肥卫生信息网:2012年10月份合肥市卫生行
 安庆人才卫生网:太湖县2013年县级医疗卫生
 苍南县人民卫生网:温州市医院医疗服务阳光
 江门人民卫生网:有关第一批拟准予开展血液
 宁国市卫生信息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
 泉州市卫生信息网:2015年上半年泉州市直医
   触屏版       电脑版       全站搜索       网站导航   
版权所有:医学全在线(m.med126.com)
网站首页
频道导航
医学论坛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