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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做好全市2014年度医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考生执业注册工作的公告
来源:淄博卫生人才网 更新:2016/2/22 字体:

关于做好全市2014年医师资格考试合格考生

执业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高新区卫生局,文昌湖区地事局,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市管医院:

 现就做好全市2014年医师资格考试合格考生执业注册工作通知如下:

 一、注册对象

 参加2014年度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医师资格证,申请在淄博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的人员。

 二、所需材料

 (一)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原件*;

 (二)小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两张;

 (三)医师资格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

 (四)淄博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原件*;

 (五)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六)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拟聘用证明原件*;

 (七)拟聘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注:申请材料中带*号的表格可从淄博市卫生局网站(www.zbws。gov。cn)“表格下载”或淄博卫生人才网(www.wsrc。gov。cn)“下载中心”内下载。

 三、注册流程

 注册主管部门受理申请人注册材料后,予以审核。审核通过者通过“医师执业注册联网管理信息系统”中“医师资格信息验证”栏目验证申请人的医师资格信息,验证无误后在“注册登记”栏目中选择相应入口进行注册。完成“医师执业注册联网管理信息系统”注册后,注册主管部门打印《医师执业证书》并发放。

 四、其他要求

 各区县、各单位要做好注册人员的资料审核及信息登记工作,建立专门台账备查。

 市卫生局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单位人员注册地点:张店区人民西路55-3号 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卫生局窗口。

 咨询电话:0533-2306879

2015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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