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专业内容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各区县、高新区卫生(卫计)局、文昌湖区地事局,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市管医院:
接山东考区紧急通知,已取得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报考临床执业医师的考生,通过临床执业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后,申请短线医学专业加试时,加试专业须于注册专业相一致。
提交材料为:
1、考生本人填写的《2015年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附件);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复印件;
3、《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淄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