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高新区卫生(卫计)局,文昌湖区地事局,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市管医院:
请获得表彰的区县单位于2016年1月8日前到淄博市卫生局培训考试中心一楼综合大厅(张店区人民西路45号)统一领取“十二五”期间全市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奖牌、证书,领取单位明细附后。
附件:全市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先进单位.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