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度市直卫生系统继续教育培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市管医院、卫生代理单位及个人:
根据市人社局201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相关安排,市直卫生系统继续教育培训考试即将开始,现将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地点及时间安排
市直卫生系统共设5个考点,各考点情况、考试时间如下:
考 点 | 考生所在单位 | 考试时间 |
市直创业大厦 (世纪路与华光路交叉路口南100米,创业大厦6楼) | 驻张店的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市管医院、卫生代理单位及个人 | 8月12日-8月26日 |
淄博理工学校 (松岭东路鲁泰公司对过) | 市精神卫生中心、淄矿集团中心医院、淄矿集团昆仑医院 | 8月15日 |
博山区技工学校 (博山区齐兴路102号) | 市第一医院、淄博颜山医院 | 8月12日-8月14日 |
临淄区教育中心 (临淄区管仲路115号) | 北大医疗鲁中医院、淄博化建医院 | 8月12日-8月13日 |
山东轻工职业学院 (周村区米山路30号) | 市中医医院、解放军148医院 | 8月15日 |
各考生按照自己单位所在的考点选择相应考场,考点及场次一经选择将不能更改。
二、考试形式及考场选择
1、考试形式:采用集中人机(计算机)对话开卷考试形式。
2、考场选择:考生在选定考试场次前上传好照片,否则无法生成准考证;在生成准考证时确保个人账户余额不低于15元/科目;考生在网上自行选择考试地点、场次及时间并打印准考证(选择考场须在要选定的考试日期前一天23:00前完成)。
三、考生登录及考试规则
1、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入场签到,登录考试。开考20分钟以后,考生不能进场参加考试,视为缺考。
2、试题均为客观题,考生应在结束考试前点击“交卷”,若考试结束时间已到,系统将自动交卷并保存成绩。
3、考生只允许携带发放的教材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作业、复习题、光盘、U盘、移动电话、电脑等物品,考试开始后,若发现以上物品,取消其考试资格。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往年考试不合格需参加补考人员,可自行选择考试时间和场次并打印准考证进行补考。
2、市属单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专题培训师资培训班已结束。根据要求,请相关单位于8月18日前发送各单位面授计划安排表(附件6)至zb2770858@126。com,面授时间段为8月20日起,8月31日止,请严格按照时间组织并完成本单位面授工作,面授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代理单位及个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面授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其他有关事宜将通过淄博卫生人才网进行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联 系 人:魏飞、孙辉、李文杰
联系电话:2770858、2770169。
附件1:2015年市直卫生系统继续教育考试考场及考试时间安排表.rar
附件2:面授辅导相关操作流程.rar
淄博市卫生局培训考试中心
2015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