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可申请学分证的人员范围
凡参加“医护人员”或“公共卫生人员”两类人员“针对性”普法在线考试,且成绩超过80分(包括80分)的考生均可在线申请省级继续医学教育I类学分3分。
学分证打印日期为2016年2月。每个学分证收取工本费、快递费等相关成 本费用5元。
二、操作步骤
(一)学分证申请
1、点击系统首页的“学分证申请”按钮,仔细阅读《学分证申请流程及操作说明》,点击“已经阅读”按钮后,输入身份证号和报名序号进行登录。
2、登录后可看到本人基本信息,在下方有2个按钮:“个人申请个人缴费”、“个人申请单位缴费”。
①个人申请个人缴费:申请学分证并由个人缴费的考生,请点击此按钮,然后根据系统提示,逐步完成缴费。缴费的银行卡号(账号)不必一定是申请者本人的,可以由他人的银行卡号(账号)代缴。缴费后请务必记录系统生成的缴费订单号。
②个人申请单位缴费:申请学分证并由单位统一缴费的考生,请点击此按钮,然后根据系统提示完成申请,等待单位联系人(注册时,每个单位都注册了一个联系人)完成缴费即可。
③考生申请前,一定要与单位联系人联系好,弄清是自己缴费还是单位缴费。由于个人操作不当,造成的重复缴费,系统无法退回,敬请谅解。
(二)单位缴费
此功能只供单位联系人统一缴费使用,其他考生请勿使用。
1、单位联系人点击系统首页的“单位缴费”按钮,仔细阅读《学分证申请流程及操作说明》,点击“已经阅读”按钮后,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进行登录。
2、登录后可看到本单位需要缴费的人员列表,在下方有3个按钮:“撤销申请人”、“导出缴费人员”、“我要缴费”。
①撤销申请人:可撤销不需要由单位来为其缴费的学员。
②导出缴费人员:可导出本单位缴费人员信息。
③我要缴费:根据系统提示,逐步完成缴费。缴费后请务必记录系统生成的缴费订单号。
三、申请时间
学分证申请及个人缴费时间为2016年1月15日至1月31日。
单位统一缴费时间为2016年2月1日至2月6日。
四、学分证发放
①学分证于2016年2月统一打印后陆续发放。
②学分证将以县(市、区)为单位统一寄至各县联系人。请各单位联系人及时与县联系人联系领取。
③各市(设区的市)市直单位的学分证,将统一寄至市联系人。请各单位联系人及时与市联系人联系领取。
④省卫生计生委委属(管)单位的学分证,直接寄至各单位联系人。
五、发票
①发票只面向单位开具,每单位只开具一张总发票。
②统一缴费单位的发票按单位统一缴费额开据。未实行统一缴费的单位的发票依据单位所有申请学员的缴费总额开据。
③发票的发放方式与学分证的发放方式相同。